補繳所得税要交罰金的法律規定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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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規定,所有符合條件的企業和個人都應繳納所得税,但是有時會出現忘繳的情形。我們知道,此種情況下可能需要繳納罰金。而對於忘繳所得税的罰金問題,很多人都不太清楚。那麼,補繳所得税要交罰金的法律規定是什麼?為此,小編在下文中整理了該問題的相關資料,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補繳所得税要交罰金的法律規定是什麼?

一、什麼是個人所得税

個人所得税是調整徵税機關與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間在個人所得税的徵納與管理過程中所發生的社會關係的法律規範的總稱。

個人所得税的納税義務人,既包括居民納税義務人,也包括非居民納税義務人。居民納税義務人負有完全納税的義務,必須就其來源於中國境內、境外的全部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税;而非居民納税義務人僅就其來源於中國境內的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税。

個人所得税是國家對本國公民、居住在本國境內的個人的所得和境外個人來源於本國的所得徵收的一種所得税。在有些國家,個人所得税是主體税種,在財政收入中佔較大比重,對經濟亦有較大影響。

二、如何補繳所得税?

1、補交個人所得税需要提供以下基本資料:

(1)需補繳人姓名;

(2)需補繳人身份證號碼;

(3)需補繳人月工資金額;

(4)需補繳人要補繳的月份;

(5)需補繳人地址及郵編。

2、做好補交個人所得税的申報報表。

3、將申報報表提交到税務局,由税務局出具通用繳款書。

4、最後到銀行去進行繳税,繳完税3-5天即可出具完税證明。

三、補繳所得税要交罰金的法律規定是什麼?

税收徵管法第六十二條規定,如果納税人未在規定期限內(即納税年度終了後3個月內)辦理納税申報和報送納税資料的,由税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2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

税收徵管法第六十四條第二款規定,如果納税人不進行納税申報,因此造成不繳或者少繳税款的,由税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税款、滯納金,並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

以上就是小編為您整理的關於補繳所得税要交罰金的法律規定是什麼的詳細解答,希望對您有所幫助。簡單來説,補繳所得税所要繳納的罰金根據相關情節綜合確定,一般罰款在2000元以下,情節嚴重的在1萬元以下。如果您對此還有其他疑問,您還可以諮詢本站網補繳所得税的相關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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