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強險不賠償的情況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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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不是機動車購買了交強險之後,只要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了損害的,那麼此時交強險就要做出具體的賠償。實踐中,交強險也有不賠償的時候。那到底交強險不賠償的情況有哪些呢?本站小編馬上在下文中為你做詳細解答。

交強險不賠償的情況有哪些

一、交強險不賠償的情況有哪些

交強險也屬於保險的一種,雖然交強險有許多自己的特點,既然屬於保險那就有不賠償的情況,即免責事由。下面是交強險不賠償的情況:

1、針對駕駛人未取得駕駛資格、駕駛人醉酒駕駛、被保險機動車被盜搶期間發生肇事事故、被保險人故意製造道路交通事故這四種情形,保險公司有墊付搶救費義務並有權向致害人追償,不承擔保險賠償責任。

2、受害人故意製造道路交通事故的交強險不賠償。

3、被保險人所有的財產及被保險機動車上的財產遭受的損失自己的交強險不賠償。

4、間接損失不賠償。即被保險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業、停駛、停電、停水、停氣、停產、通訊或者網絡中斷、數據丟失、電壓變化等造成的損失以及受害人財產因市場價格變動造成的貶值、修理後因價值降低造成的損失等其他各種間接損失。

5、因交通事故產生的仲裁或者訴訟費用以及其他相關費用不賠償。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 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車人員、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依法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

道路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險公司不予賠償。

第二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險公司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墊付搶救費用,並有權向致害人追償:

(一)駕駛人未取得駕駛資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險機動車被盜搶期間肇事的;

(三)被保險人故意製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財產損失,保險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

二、交強險如何保障受害人得到賠償

交強險屬於第三者責任保險的範疇,之所以從中分離,是因為法律賦予其特殊的內涵,以保障交通事故受害人及時得到有效的基本賠償,這是交強險最大的好處。

(一)法定性保障

交強險源於商業第三者責任保險,保險費率、賠償額、賠償程序等基本內容由法律直接或者授權界定,實行統一的保險條款和基礎保險費率,投保人不得在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之外,向保險公司提出附加其他條件的要求,保險公司不得強制投保人訂立商業保險合同以及提出附加其他條件的要求。

(二)強制保障

交強險的強制性性保障表現為機動車的所有人或管理人的法定投保義務和保險公司的法定承保義務。機動車的所有人有法定投保交強險的義務,被選擇的保險公司不得拒絕或者拖延承保。即經保監會核准的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有法定的承保義務。由此可見,交強險的強制性非常明顯。

(三)廣覆性保障

交強險的廣覆性保障體現二個方面:一是投保主體的廣泛性,凡在道路上行駛的機動車的車主或管理人,都要依法投保交強險;二是交強險的受益人範圍和保險公司的賠償責任範圍比較寬廣。被保險機動車本車人員、被保險人以外的道路交通事故的受害人,都是受益人,受益人死亡的,其近親屬依法受償。賠償範圍涵蓋了包括精神損害在內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但損失額超過交強險賠償限額的,以限額封頂。另外,交強險中保險公司的保險責任幾乎涵蓋了所有道路交通風險。

( 四)公益性保障

保障受害人得到及時有效的基本賠償是設立交強險的首要宗旨。因此,承保公司在總體上不盈利不虧損的原則上“義務”經營,保險合同不設免賠率和免賠額。無論投保人是否在交通事故中負有責任,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車人員和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依法在交強險責任限額範圍內先行賠償,突顯交強險制度的公益性保障功能。

交強險雖然也有不賠償的情況,但交強險的保障賠償功能還是十分明顯的,因此也要積極投保交強險。但畢竟交強險承擔數額有限,所以最好再投保一份商業險比較好。遇到交通事故請及時來電諮詢,及時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要是發生了交通事故的話,剛好屬於交強險不賠償的情況,那麼此時即使向保險公司申請交強險賠償,也是無法獲得賠償。至於交強險如何保障受害人得到賠償,本站小編也已經在上文中做出了具體分析,希望可以為您提供一些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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