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專用發票認證抵扣期限是多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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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增值税抵扣期限

增值税專用發票認證抵扣期限是多長

增值税抵扣期限的規定已取消。

根據《關於<國家税務總局關於取消增值税扣税憑證認證確認期限等增值税徵管問題的公告>的解讀》第一條規定:

增值税一般納税人取得的2017年1月1日及以後開具的增值税專用發票、海關進口增值税專用繳款書、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收費公路通行費增值税電子普通發票,不再需要在360日內認證確認等,已經超期的,也可以自2020年3月1日後,通過本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增值税發票綜合服務平台進行用途確認。

增值税一般納税人取得的2016年12月31日及以前開具的增值税專用發票、海關進口增值税專用繳款書、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超過認證確認等期限,但符合相關條件的,仍可按照《國家税務總局關於逾期增值税扣税憑證抵扣問題的公告》(2011年第50號,國家税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36號、2018年第31號修改)、《國家税務總局關於未按期申報抵扣增值税扣税憑證有關問題的公告》(2011年第78號,國家税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31號修改)規定,繼續抵扣其進項税額。

二、增值税的概念

增值税對在我國境內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徵收。增值税納税人分為一般納税人和小規模納税人。增值税的徵收範圍包括銷售貨物、提供應税勞務、進口貨物。現行增值税的徵收範圍側重於銷售貨物。

綜上所述,增值税專用發票認證抵扣期限是360天。需要注意的是,增值税專用發票只是針對符合要求的一般納税人開具的,普通納税人不可以增值税專用發票抵扣。同時,增值税專用發票和增值税普通發票在製作上也有區別,我們在納税時應區分兩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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