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銀行借款合同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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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在與個人或企業進行借款的時候也是會簽訂一份借款合同的,當然,這個借款合同也是出於當事人利益的保護。但需要注意,實踐中,也有可能發生借款合同無效的情況,那麼哪些銀行借款合同無效呢?請跟隨本站小編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哪些銀行借款合同無效

一、哪些銀行借款合同無效

貸款人與實際使用人不一致的,不會導致借款合同的無效,除非貸款合同存在對使用用途有約定,但在實際當中未按照約定使用的情形方可導致合同無效。下列情形下銀行借款合同無效:

1、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2、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4、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5、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這些銀行借款合同都是無效的。

二、銀行借款合同的內容

1、借、貸雙方當事人的名稱或姓名和住所。

2、標的。借款合同的標的必須是貨幣。金融組織貸給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民事主體的貸款主要是以信用憑證體現的。一般不支付現金;給自然人的貸款一般可直接支付人民幣。

3、借款的用途。借款合同中,必須體現雙方當事人充分協商一致,以文字形式規定其借款的用途。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使用借款,專款專用,不得違背合同約定挪作它用。

4、借款金額。借款合同必須明確借款金額。借款金額是根據借款人的申請,經銀行批准的借款指標。

5、借款利率。國家根據發展國民經濟的方針政策,對不同行業和貸款用途,本着區別對待、擇優扶植、保證重點、既有鼓勵又有限制的精神,對各種貸款規定了不同的利率幅度,由中國人民銀行統一管理,並根據國民經濟發展情況及時進行調整。

6、還款期限。借款合同中,應載明還款期限。借款方到還款期限時,應如數償還本息。如果確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歸還的,必須事先向貸款方提出申請,並經貸款方審查同意後,才能展期。未批批准的不得展期,應按延期付款處理。我國貸款限期,一般分為中短期貸款和長期貸款兩種。

7、保證條件。我國借款合同中的保證條件,主要採用物資保證的原則,由借款方提供生產經營範圍以內的一定數量的物資或商品作擔保。如果借款方不能提供物資保證時,也可以貸款方同意,採取保證人的形式提供擔保。如果借款人違約,但保人應依法承擔連帶責任。這樣可避免或減少貸款風險損失。

8、還款方式。還款方式,是指借款方運用何種結算方式將借款歸還給貸款方。是一次結清,還是分期分批償還,如果是分期,應載明具體時間、歸還數量等。或是信匯,還是電匯及其它何種方式。

9、違約責任。在借款合同中,應明確違約責任的承擔。規定違約責任,可促使借款方和貸款方嚴格按照合同規定履行各自的義務,同時也便於當事人、仲裁機構、法院、依法認定其違約責任。

10、合同糾紛解決方式。合同糾紛解決方式,是指借、貸雙方在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爭議,自行協商解決不成時,是通過仲裁機構仲裁解決,還是通過人民法院訴訟解決。二者選擇其一,明確於合同條款中。

11、其它條款。借貸雙方當事人,認為有關事項也應列入其合同中的,經雙方協商一致也可以做為其合同的條款並明確記載於合同中。借款合同應採用書面形式,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一般來講要是出現了上述五種情形之一的話,就會導致銀行借款合同無效,那麼即使合同的內容約定的再好,也是不能對當事人的利益進行保護的。因此在具體簽訂借款合同的時候,千萬要注意不要出現上述幾種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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