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取工傷保險定期待遇異地認證

來源:法律科普站 2.18W
領取工傷保險定期待遇異地認證

勞動保障是指以保護勞動者的基本權益所採取的一切措施和行為的總和。勞動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為目的的,這是區別於其他對勞動關係調整的法律制度。勞動保障的內容是主體的獨立人格、法律地位和物質利益。主體的獨立人格是獲得法律地位的前提,而獨立的法律地位又是實現物質利益的前提。勞動保障首先要確立和維護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獨立人格和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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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保險定期待遇資格認證的規定是什麼


領取工傷保險定期待遇的人員,是指一至四級傷殘的工傷職工以及因工死亡職工供養親屬,按照現行法律法規規定,應當每年一度進行生存驗證,確定是否依然具有領取資格。具體的認證方法,與退休職工領取基本養老金資格認證發放雷同,並一般一同辦理。

現場認證是指按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規定的時間和地點,由本人到場參加驗證;本人行動不變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工作人員上門或者遠程視頻認證。

認證方式:

1.現場辦理

2.本人攜帶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到對應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其中屬退管人員到退管部門辦理。證件具體包括居民身份證、社會保障(市民)卡、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護照等。

2.異地認證辦理

屬於領取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且在廣東省內居住的人員,可提供身份證明到居住地的社會保險機構網點或省社保局授權辦理驗證業務的郵政儲蓄銀行網點辦理驗證手續。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居住的人員,可在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社會保障基金、澳門工會聯合會、澳門民政總署及各區民政署辦理驗證手續。

3.委託辦理

如屬外地定居人員,可委託他人辦理。提供委託人有效身份證明覆印件、受託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以及委託人生存證明原件。其中,生存證明具體格式如下:

①省內外定居的:提供當地公安部門出具的生存證明原件或當地社保部門加蓋公章的《廣州市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領取資格認證表》。

②國外定居的:提供我國駐該國大使館或領使館證明;未與我國建立外交關係的提供居住國所在地公證機關證明。

③香港地區定居的:提供“香港民政總署”或“香港工會聯合會”的證明。

④澳門地區定居的:提供“澳門民政總署”或“澳門工會聯合會”的證明,或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社會保障基金”蓋章確認的《澳門居住人員在生證明協查表》。

⑤台灣地區定居的:提供當地公證機關證明。

⑥從國外或港、澳、台等地區回國探親的離退休人員,提供相應的定居證明與入境證明,如《境外人員臨時住宿登記表》。

4.單位辦理

提供單位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已驗證的人員名單以及驗證人員的户口薄複印件,到所屬社保經辦機構辦理驗證手續。其中,屬工殘人員及工亡人員供養親屬的,只需提供生存證明原件,格式要求同上。

雖然買了工傷保險也不能完全保證享受待遇的對象就是保險本人,所以必須在認定了資格之後才能夠保證其工傷的待遇正確的發放給正確的勞動者,而單位則必須在認證環節中負起相應的協助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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