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意外險可以賠付別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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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保險的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險合同中,由被保險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險金請求權的人。受益人一般分為“身故受益人”和“生存受益人”。身故受益人是指在保險合同中由被保險人或投保人指定,在被保險人死亡後有權領取保險金的人,一般會在人身保險合同列明。父母為子女買保險,身故受益人一般為家長,而生存受益人一般是被保險人本人。

兒童意外險可以賠付別人嗎?

一般情況下,身故受益人可以根據一定規則選擇指定。如果子女未成年,一般情況下,受益人可指定為父母自己(即被保險人的監護人)。在孩子成年成家後,可根據情況將受益人進行變更。

值得一提的是,一般而言,所有的父母在為子女買保險時,一定是把保險作為自己一份愛的傳承,給予自己的下一代。希望最終的受益人是子女,即被保險人,而不是首要關注自己可以從中獲得多少回報。

生存受益人一般就是被保險人,原則上是固定不變的,而身故受益人並不一定是固定不變的,可以按照一定的規則隨時進行變更。對於某些長期險,身故受益人的變更往往是必然的。根據《保險法》規定,指定身故受益人先於被保險人死亡,沒有指定其他身故受益人時,保險金作為被保險人的遺產支付給法定繼承人。如父母為子女購買長期險(保障期限往往長達幾十年),在子女未成年時,身故受益人可以指定為父母,當子女成年成家後,身故受益人完全可以變更為子女的配偶或其子女。

作為身故受益人,如果父母沒有生存至保障期滿,而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又未及時變更這份保單的身故受益人,則身故受益人將自動變更為被保險人的法定繼承人(可能是被保險人的配偶或子女),即有可能是投保人的孫輩。可謂一張保單,延續了三代人的責任與關愛。在投保時,父母就應考慮到這一點,而不應把自己定位為永遠的受益人,而應把保險作為一份留給子女持續的關愛。

由此可見,兒童意外險的賠付對象即受益人也是有一定要求的,生存受益人通常是兒童自己,身故受益人則通常是兒童的父母。身故受益人不是完全一成不變的,可以在遵循法律的基礎上稍有變化。更多關於“兒童意外險可以賠付別人嗎”的相關知識可以諮詢本站相關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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