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保險購買原則是什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2.07W

1、優先購買足額的第三者責任保險

汽車保險購買原則是什麼

所有的汽車保險險種第三者最為重要。畢竟,汽車毀了可以不開車,但是,他人的賠償是免除不了的,購買汽車保險時應該將保持賠償他人損失的能力放在第一位。否則,唯一可做的就是在事故出現後,先把房子賣掉,或者離婚保全財產,你願意嗎?上述鑽空子的前提是對方沒有對你的資產申請財產保全。所以,為了避免類似麻煩,還是把第三者險保足額。

2、三者險的保險金額要參考所在地的賠償標準

全國各個地方的賠償標準是不一樣的,據汽車保險賠償的最高標準計算,如果死亡1人,深圳地區最高賠償可達到150萬元,北京地區最高可能也要80萬元。舉例來説:如果2008年交通事故付全部責任,死亡一人,死者30歲,北京城市户口,賠償計算如下,估計需要60萬元。

上述三項加起來可能超過60萬。如果是北京車主,建議看看自己的老保險單,如果是保險金額不足的,建議至少投保20萬以上,有條件的投保50萬,不要去節省第三者責任保險的錢。有的保險公司在投保超過50萬,還拒絕保險呢。從這個角度看,就應該知道第三者責任險的要害了吧。

3、買足車上人員險後,再購買車損險

開車的人是你,建議如果沒有其他意外保險和醫療保險的車主,給自己上個10萬的司機險,作為醫療費用,算是對家人負責吧。乘客險如果乘客乘坐概率多,可以投保金額多些,5-10萬/座,算是對家人和乘客負責。如果乘客乘坐概率少,每座保1萬就比較經濟。

4、購買車損險後再買其它險種

交通事故往往伴隨汽車損壞,這裏不用多説了。

5、購買三者險、司機乘客座位責任險、車損險的免賠險

多花一點錢,就讓保險公司賠償的時候不扣這扣那。

6、其它險種(盜搶險、玻璃、自燃、劃痕險)結合自己的需求購買

比如盜搶險、玻璃、自燃、劃痕險等等其它險種,在汽車風險中,相對於上述1-5的風險,不會對家庭幸福和財務導致嚴重的影響。因此,建議根據需求來購買。

關於汽車保險購買原則的內容,小編在上文中為大家總結了六點,各位可以適當的瞭解,這對實際購買汽車保險還是很有幫助的,能夠避免購買者多花冤枉錢。但即使購買了保險,要是事故的情況屬於保險免賠範圍的話,那麼最終也是無法獲得賠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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