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所存在的比例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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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所存在的比例是多少

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所存在的比例是多少

1、養老保險:個人繳費根據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最低數為上年全市職工工資的60%;最高數為上年全市職工工資的300%)的8%繳納;單位繳費根據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22%繳納。

2、醫療保險:醫療保險繳費比例(最低數為上年全市職工工資的60%)單位10%,個人2%。

3、失業保險:單位1%,個人0.2%。

4、工傷保險:工傷保險費由用人單位繳納,根據單位被劃分的行業範圍來確定它的工傷費率,在0.5%~2%之間。

5、生育保險:生育保險由用人單位統一繳納,職工個人不繳納生育保險費,單位繳納0.8%。

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諮詢等相關服務。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如果退休前單位沒有給員工繳納社保,退休後可以要求單位補交。

二、社保繳費基數是怎麼樣的?

社保的繳費基數,是指企業或者職工個人用於計算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工資基數,用此基數乘以規定的費率,就是企業或者個人應該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金額。

各地的社保繳費基數與當地的平均工資數據相掛鈎。它是按照職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資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額來確定的。每年確定一次,且確定以後,一年內不再變動,社保基數申報和調整的時間,一般是在7月。

企業一般以企業職工的工資總額作為繳費基數,職工個人一半則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為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工資基數。在我國,繳費基數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用人單位的申報,依法對其進行核定。

綜合上面所説的,繳納社保如果利用單位來進行購買的話,那麼是需要單位和個人共同來承擔相應的社保費用,而對於不同的保險所存在的繳費比例是不一樣的,一般經濟水平越高的城市,那麼所存在的費用就會高一些,所以,在處理的時候就需要按規定來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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