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市社保最低繳費基數具體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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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鄭州市社保最低繳費基數具體是多少?

鄭州市社保最低繳費基數具體是多少?

鄭州市社保最低繳費基數一般為2745元,上限為13725元。具體理由如下:

按照《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河南省財政廳國家税務總局河南省税務局河南省醫療保障局關於降低社會保險費率有關問題的通知》、《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河南省財政廳國家税務總局河南省税務局河南省醫療保障局河南省統計局關於公佈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的通知》要求,現就做好繳費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調整工作,明確要求如下:

1、河南省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為4575元。鄭州市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繳費年度個人月繳費基數上限13725元,個人月繳費基數下限2745元。

2、靈活就業人員養老保險月繳費基數上限13725元,下限2745元。靈活就業人員醫療保險個人月繳費基數3660元。

3、登封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4420.58元,低於全省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暫使用原平均工資口徑核定社保個人繳費基數上下限,以確保單位和職工不因調整繳費基數口徑增加繳費負擔。工傷保險按照省級統籌要求使用全省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核定繳費基數上下限。

二、用人單位及其職工和參保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費率是如何規定的?

(1)用人單位及其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費率。根據《國務院關於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務院關於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失業保險條例》規定,用人單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的費率,分別是原則上為本單位工資總額的20%、6%左右和2%;用人單位繳納工傷保險費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實行行業差別費率和浮動費率,有關費率確定按照國家相應規定執行;用人單位繳納生育保險費的費率按照《企業職工生育保險試行辦法》規定執行,由統籌地區政府根據實際情況自行確定,但不得超過用人單位工資總額的1%。職工本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的費率,分別為本人工資的8%、2%和1%。

(2)參保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費率。根據《國務院關於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規定,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户和靈活就業人員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費率為20%,其中8%計入個人賬户;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户和靈活就業人員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繳費費率,按國家有關規定,統籌地區可以參照當地基本醫療保險建立統籌基金的繳費水平確定。

(3)城鎮居民參加居民醫療保險和農村居民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及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主要採取定額方式繳納社會保險費。

社會保險繳納基數的上下限,一般由當地的社會保險機構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確定,之後單位需要需要在法定的上下限範圍內,確定具體的社會保險基數,並在規定的期限內將確定的基數告知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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