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社保繳保底基數具體是多少?

來源:法律科普站 2.1W

一、成都社保繳保底基數具體是多少?

成都社保繳保底基數具體是多少?

成都社保繳保底基數是2966元、3236元,具體繳納情形如下:

(一)、工資收入低於繳費基數下限標準(養老保險以全口徑省平工資的55%計算下限,其他險種以全口徑省平工資的60%計算下限) (元/月)

①基本養老保險:2966元

②失業保險、基本醫療保險 生育保險、工傷保險、大病醫療互助補充保險:3236元

(二)、工資收入在繳費基數下限標準和上限標準之間(元/月)

①基本養老保險:實際工資收入

②失業保險、基本醫療保險 生育保險、工傷保險、大病醫療互助補充保險:實際工資收入

(三)、工資收入高於繳費基數上限標準(以全口徑省平工資的300%計算上限)(元/月)

①基本養老保險:16179元

②失業保險、基本醫療保險 生育保險、工傷保險、大病醫療互助補充保險:16179元。

二、職員上班多長時間交社保?

1、職員上班三十日內,單位就需要為其繳納社保

《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户、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2、單位需要在成立後的三十日之內,到社保局辦理社保的開户手續

根據《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七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憑營業執照、登記證書或者單位印章,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予以審核,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件。

用人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或者用人單位依法終止的,應當自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三十日內,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或者註銷社會保險登記。

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民政部門和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應當及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報用人單位的成立、終止情況,公安機關應當及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報個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記、遷移、註銷等情況。

各單位可以自行確定本單位的社會保險繳納基數,但是隻能是在當地相關部門確定的社保基數上下限範圍內確定本單位的繳納基數。根據規定,在一個繳費年度之內,確定社保基數之後,若是後期不再變更基數,當前年度繳納社保前不需要重複申報社保基數。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