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社保滿一年後能不能休年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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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公司社保滿一年後能不能休年假?

在公司社保滿一年後能不能休年假?

在公司工作一年之後就可以享受休年假。

年假指給職工一年一次的假期。即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户等單位的職工,凡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均可享受帶薪年休假。單位應當保證職工享受年休假。指出帶薪年假不包括國家法定節日等相關規定。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

第一條為了維護職工休息休假權利,調動職工工作積極性,根據勞動法和公務員法,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户等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單位應當保證職工享受年休假。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

第三條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一)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多於年休假天數的;

(二)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

(三)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四)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五)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第五條單位根據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並考慮職工本人意願,統籌安排職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個年度內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單位因生產、工作特點確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職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個年度安排。

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休假的,經職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對職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第六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門、勞動保障部門應當依據職權對單位執行本條例的情況主動進行監督檢查。

二、休年假的注意事項

關於年休假,多數公司都在員工手冊中有體現,但是公司在制定年假相關的制度時,應當注意:

1.公司享有安排年休假的具體時間的主動權,但應視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必須在一個公曆年度內,安排員工休假。

2.單位原因不安排職工年休假,必須經過職工的同意。單位對職工未休年休假天數,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三倍支付工資報酬。

3.員工沒有休完當年的年休假辭職時,公司也應當支付相應的折算後工資。折算後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

計算方法為:當年度在本單位已過日曆天數÷365天×當年度未享受年休假天數×3倍平均日工資。

4.公司在新單位工作不滿一年的,也應安排折算後的休假天數。

根據法律規定,員工工作滿一年不滿十年的,可以享受五天的年假。在同一或不同僱主工作的工人應算作累計工作時間。也就是説,如果員工有證據(社保記錄等。)證明其累計工作年限超過一年的,有權享受年假。用人單位必須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允許員工休年假,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撓或拒絕。同時,員工年假按員工實際工齡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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