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需要滿足哪些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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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需要滿足哪些條件

勞動保障是指以保護勞動者的基本權益所採取的一切措施和行為的總和。勞動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為目的的,這是區別於其他對勞動關係調整的法律制度。勞動保障的內容是主體的獨立人格、法律地位和物質利益。主體的獨立人格是獲得法律地位的前提,而獨立的法律地位又是實現物質利益的前提。勞動保障首先要確立和維護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獨立人格和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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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需要滿足哪些條件

要索賠工傷賠償,首先需要到進行工傷認定申請。需要提交一定的工傷申請材料,然後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受理。不是所有申請都能受理,首先要審查。那麼,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需要滿足哪些條件?1、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收到工傷認定申請後,應及時對材料進行審核。對申請人提交材料完整的,應當自收到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決定。2、申請人提交材料不完整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當場或者在15個工作日內出具《工傷認定申請補正材料告知書》,一次性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並自補正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決定。3、受理的,出具《工傷認定申請受理通知書》;不予受理的,出具《工傷認定申請不予受理通知書》。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不予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一)申請人不具備申請資格的;(二)工傷認定申請超過法定時效的;(三)不屬於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管轄範圍的;(四)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不予受理的其他情形。5、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後,遇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中止工傷認定並向申請人出具《工傷認定中止通知書》:(一)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就是否存在勞動關係發生爭議,在依法定程序處理勞動爭議期間的;(二)需要有關部門對相應事故的結論為依據,而有關部門尚未作出結論的;(三)由於其他不可抗力導致工傷認定決定難以作出的;(四)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需要中止的情形。工傷認定中止的情形消失或申請人提供新的證據後,恢復工傷認定程序。工傷認定中止的時間不計算在工傷認定的時限內。6、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後,經進一步調查核實,對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終止工傷認定,並向申請人出具《工傷認定終止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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