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加工作後繳納社保的目的是什麼
一、參加工作後繳納社保的目的是什麼?
參加工作後繳納社保的目的是保障勞動者在種種暫時或永久喪失勞動能力,以及在失業的情況下,獲得基本生活需要的消費和服務,即享有基本生活水平。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七十條 國家發展社會保險事業,建立社會保險制度,設立社會保險基金,使勞動者在年老、患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獲得幫助和補償。
第七十一條 社會保險水平應當與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和社會承受能力相適應。
第七十二條 社會保險基金按照保險類型確定資金來源,逐步實行社會統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七十三條 勞動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
(一)退休;
(二)患病、負傷;
(三)因工傷殘或者患職業病;
(四)失業;
(五)生育。
勞動者死亡後,其遺屬依法享受遺屬津貼。
勞動者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條件和標準由法律、法規規定。
勞動者享受的社會保險金必須按時足額支付。
二、參加工作後公司繳納社保的規定是怎樣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户、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三、社保有哪些經濟功能?
1、社會保障是勞動力再生產的保護器
社會保障的功能之一就是在勞動力再生產遇到障礙時給予勞動者及其家屬以基本生活、生命的必要保障,以維繫勞動力再生產的需要,從而保證社會再生產的正常進行。
2、社會保障是社會發展的穩定器
通過社會保障對社會財富進行再分配,適當縮小各階層社會成員之間的收入差距,避免貧富懸殊,使社會成員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能協調社會關係,維護社會穩定。
3、社會保障是經濟發展的調節器
社會保障對經濟發展的調節作用主要體現在對社會總需求的自動調節作用。
事實上,參加失業保險對參保人自身也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另外社會保險還有很多其他積極的社會功能,比如調整貧富差距,推動國家經濟發展,保障民生等,參加社會保險也是法律制度強行規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