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醫療費和生育津貼的區別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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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育醫療費和生育津貼的區別是什麼?

生育醫療費和生育津貼的區別是什麼?

1、概念不同

生育保險是我國一種社會保險制度,提供給懷孕、分娩期間短暫中斷勞動的女性勞動者的福利,主要包括醫療服務、生育津貼和產假,

(1)生育醫療待遇:只要是用於報銷女性生育過程中產生的醫療費用,包括產前費用、分娩手術費用、必要的藥物費用、節育手術費用等。

(2)生育津貼:是在女職工懷孕休產假期間給她們提供的基本生活補貼。女職工再生育完成之後3個月內可向相關部門申請領取生育津貼。生育津貼的計算方法為:

生育津貼=單位上一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30天乘產假天數。

2、區別

生育津貼和生育保險的主要區別是,生育津貼是給女職工在提供的“工資”保障她們的基本生活。生育保險則是報銷生育過程中產生的醫療費用。另外,一般情況下,生育醫療費用可以在辦理出院時直接在醫院結算窗口進行報銷,但生育津貼需要去相關部門申請才行。

二、生育醫療費用怎麼報銷?

1.符合國家、省、市計劃生育政策規定

2.分娩或實施計劃生育手術時,用人單位已為其參加生育保險且連續足額繳納生育保險費滿12個月

3.產前檢查費和生產費用,當事人攜帶結婚證、社保卡(市民卡)及街道開具的計生證明到生育保險定點醫院直接刷卡結算

4.申報生育津貼和一次性營養補貼,需填寫《生育保險待遇申報表》並加蓋單位公章,提供結婚證、獨生子女證(孩子的)、出院小結等材料,於每月1-10日之間的工作日前往市醫保中心生育科辦理申報手續。(相關手續應在分娩後一年內辦理)

三、生育保險能報銷哪些費用?

1、生育保險基金以生育津貼形式對單位予以補償。補償標準為:女職工妊娠7個月(含7個月)以上順產分娩或妊娠不足7個月早產的,享受3個月的生育津貼;難產及實施剖宮產手術的,增加半個月的生育津貼,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個嬰兒,增加半個月的生育津貼;妊娠3個月(含3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流產、引產的,享受1個半月的生育津貼,妊娠3個月以內因病理原因流產的,享受1個月的生育津貼。生育津貼以女職工產前或計劃生育手術前12個月的生育保險月平均繳費工資為計發基數。

2、生育營養補貼與圍產保健補貼,凡符合享受國家規定90天(含90天)以上產假的生育女職工可享受生育營養補貼300元、圍產保健補貼700元。

3、一次性生育補貼,原在單位參加生育保險的女職工失業後,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生育時,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補貼:流產400元、順產2400元、難產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對參加生育保險的男職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險範圍,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生育第一胎時,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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