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失業保險金如何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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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慶市失業金計算標準

重慶失業保險金如何計算

1.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滿5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為782元;

2.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滿10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為809元;

3.累計繳費時間滿10年不滿15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為836元;

4.累計繳費時間滿15年不滿20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為863元;

5.累計繳費時間滿20年以上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為891元;

6.從第13個月起,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一律按782元發放;

7.農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補助費由588元調整到618元。

二、重慶市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

1、勞動者按規定參加了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及其以上的。

2、勞動者非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具體包括:

a、終止勞動合同的;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b、被用人單位開除、除名和辭退的;

c、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勞動者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d、用人單位未按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勞動者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e、以及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

3、勞動者已辦理失業登記和求職登記的。滿足以上三條的失業人員可在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60日內到受理其單位失業保險業務的經辦機構申領失業保險金。

三、重慶市失業保險金領取標準

1、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規定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累計繳費時間每滿1年的,可領取3個月失業金;

2、滿5年不足10年的,從第5年開始,累計繳費時間每增加1年增加1個月的失業金,最長為18個月;滿10年及以上的,為24個月。失業保險金髮放標準以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一定比例確定。

3、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滿1年不足10年的,按最低工資標準的70%發放,滿10年及其以上的,按最低工作標準的80%發放

四、重慶市失業金領取條件

1.按規定履行失業保險繳費義務滿一年;

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指終止勞動合同、與單位協商解除勞動關係或被單位開除除名或違紀辭退);

3.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五、重慶市失業保險金申請流程

先由您原所在單位到市勞動就業管理局辦理失業備案手續,經審核後,再由您本人攜帶相關材料到失業保險科辦理失業保險金申領手續。

失業保險金申請材料: 由本人攜帶身份證、户口、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照片六張(2寸2張、1寸4張)、就業失業登記證、城區工商銀行卡。

重慶地區員工失業之後,如果符合失業保險金的領取條件,可以向社保部門申請領取失業保險金。重慶失業保險金如何計算關係到失業人員的切身利益,個人在工作期間繳納的失業保險越久,失業之後領取的失業保險金金額也會越多。失業 保險金是按月領取的,最長可以領取2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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