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規定工傷補助金怎麼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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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補助金這也是我國工傷保險對遇到工傷的職工的一種救濟的方式,一般工傷補助金通常情況下是不需要員工自己去領取的。可是,有些老工傷的這部分員工,後期的生活還是不斷的要到社保機構定時領取工傷補助金。因此小編將在下面的這篇文章當中詳細介紹一下在我國規定工傷補助金怎麼領取?

在我國規定工傷補助金怎麼領取?

一、在我國規定工傷補助金怎麼領取?

一)辦理機構

1、用人單位至參保所在地區(縣)社保分中心;

2、個人至各街道、鎮(鄉)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或各區(縣)社保分中心

二)申辦條件

1、職工經區、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認定為工傷(確認為老工傷)人員;

2、用人單位按規定繳納工傷保險費;

3、工傷職工事故發生月已參加本市社會保險,並按規定繳納了社會保險費。

三)申請材料

1、《認定工傷決定書》或《確認意見書》複印件;

2、《鑑定結論書》複印件;

3、待遇享受人有效身份證正、反面複印件(下同),及本人在本市指定金融機構範圍內開立的實名制結算賬户卡(折)複印件;

4、勞動能力鑑定費用原始票據。

二、工傷鑑定期間生活津貼怎麼發放?

在勞動能力鑑定期間,未能上班的工傷職工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生活津貼,該生活津貼應從申請勞動能力鑑定之日起計算至鑑定結論作出之日止。

勞動能力鑑定期間的生活津貼。

1、法律依據《重慶市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管理辦法》第九條規定:停工留薪期滿或停工留薪期終止,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在進行勞動能力鑑定期間,停發停工留薪期待遇,未能上班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生活津貼,其標準不得低於因病醫療期內的病假工資。從評定傷殘等級的次月起,按照相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

2、生活津貼的計算期間應從申請勞動能力鑑定之日起,計算至鑑定結論作出之日止。

3、生活津貼是給予未能上班的工傷職工的生活補助,故工傷職工在勞動能力鑑定期間,如到其他單位上班,請求原用人單位支付在此期間的生活津貼的,一般不予支持。

三、工傷鑑定的程序

(1) 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

(2) 勞動能力鑑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鑑定。勞動功能障礙分為10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生活自理障礙分為3個等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3) 勞動能力鑑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並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4) 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必要時,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勞動能力鑑定結論應當及時送達申請鑑定的單位和個人。

(5) 申請鑑定的單位或者個人對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作出的鑑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該鑑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鑑定申請。

(6) 自勞動能力鑑定結論作出之日起1年後,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所在單位或者經辦機構認為傷殘情況發生變化的,可以申請勞動能力複查鑑定。

就知道工傷補助金的領取一般都是到當地的社保中心,而且前提條件是有辦理工傷保險才能夠領取工傷補助金的。不過,領取工傷補助金的時候是需要有當事人提交的憑證的,關於工傷補助金領取的其他細節建議到社保中心問工作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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