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失業保險繳費比例是多少?

來源:法律科普站 1.06W

一、事業單位失業保險繳費比例是多少?

事業單位失業保險繳費比例是多少?

1、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股份制企業及各類聯營企業、私營企業和事業單位,按本單位上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總額的1.5%繳納失業保險費;

2、外商投資企業和港、澳、台商投資企業按本單位中方職工上年月平均工資總額的1.5%繳納失業保險費;

3、職工個人按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資的0.5%繳納失業保險費。職工本人月平均工資高於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300%以上的部分,不作為繳納失業保險費的基數;

二、繳納失業保險有何待遇?

失業保險待遇主要是失業保險金。失業保險金按月發放,標準低於最低工資標準、高於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根據繳費年限確定,最長為24個月。

失業者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患病,還可領取醫療補助金,失業者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死亡,其遺屬可領取喪葬補助金和遺屬撫卹金。此外,失業者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還可接受職業培訓和享受職業介紹補貼。

三、領取失業金的資料有哪些?

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應在辦理失業登記起7個工作日內辦理失業保險金申請手續,填寫《失業保險待遇申請表》,並攜帶本人以下資料:

1、社保卡原件及複印件;未辦理社保卡的,須提供身份證(港澳台人員同時提供通行證)原件及複印件、其他銀行活期存摺(或銀行出具的卡號與賬號對照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2、《就業失業登記證》或《就業創業證》原件及個人基本情況與失業登記情況頁的複印件;

3、存在農民合同制工人(以下簡稱農民工)繳費的同時提供户口簿原件與複印件(首頁和本人頁)。

三、領取失業金有哪些注意事項?

1、失業人員停保後,應先到鎮(街道)民政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以下簡稱民政和人社局)或村(居)勞動服務站(以下簡稱勞動服務站)辦理失業登記並領取《就業失業登記證》或《就業創業證》,再到最後參保所屬鎮(街道)的社保辦事處(以下簡稱社保辦事處)申領失業保險金。

2、需要辦理失業保險關係轉移的,應當辦結轉移手續後再向待遇領取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領失業保險金。

3、申請人在辦理失業登記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申請領取失業保險金的,領取期限自失業登記之日起計算;超過7個工作日申請的,領取期限自辦理申請手續之日起計算;如果申請的次月因申請人自身原因導致未簽收又不具備補發條件的,領取期限自實際簽收失業保險金的當月1日起計算。

綜上所述,事業單位失業保險繳費比例統一為1.5%,其中單位承擔1%,個人只需繳納0.5%。繳納期限滿一年以上的職工,在下崗離職後就可以帶着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失業登記證等資料到社保經辦機構申領失業金。繳納失業保險的期限越長,領取的標準越高,最高可以拿到24個月的失業金。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