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鎮居民養老保險金繳納標準是多少?

來源:法律科普站 2.03W

一、城鎮居民養老保險金繳納標準是多少?

城鎮居民養老保險金繳納標準是多少?

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基金主要由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構成。繳費標準目前設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0個檔次,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增設繳費檔次。參保人自主選擇檔次繳費,多繳多得。

地方人民政府應對參保人員繳費給予補貼,補貼標準不低於每人每年30元;對選擇較高檔次標準繳費的,可給予適當鼓勵,具體標準和辦法由省(區、市)人民政府確定。對城鎮重度殘疾人等繳費困難羣體,地方人民政府為其代繳部分或全部最低標準的養老保險費。

二、參加城鎮居民養老保險的個人領取養老金條件是什麼?

參加城鎮居民養老保險的城鎮居民,年滿60週歲,可按月領取養老金。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實施時,已年滿60週歲,未享受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以及國家規定的其他養老待遇的,不用繳費,可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距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應按年繳費,也允許補繳,累計繳費不超過15年;距領取年齡超過15年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於15年。

三、如何參加城鎮居民養老保險手續?

1、每月1-20日申請人向户籍所在地的鄉鎮社保所提出申請;

2、社保所在收到申請材料後,當場予以審核。對符合條件的進行參保登記。不符合條件的,退還資料給申請人並説明原因;

3、參保人員達到退休年齡的當月,並足額繳納養老保險費後,1-20日到申報地社保所進行養老保險待遇資格初審;

4、鄉鎮社保所對養老待遇資格初審合格人員的相關材料報縣社保局居民養老科,居民養老科1-24日進行資格複審;

5、縣社保局按月支付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

對於城鄉居民沒有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符合條件的可以參加城鎮居民養老保險,繳納保險金有多個標準,參保人根據個人情況確定,多繳納將來領取的養老金也會多。繳納最低是100元一年,到最高每年1000元,分為10個檔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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