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醫療保險報銷範圍是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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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醫療保險報銷範圍是什麼呢

勞動保障是指以保護勞動者的基本權益所採取的一切措施和行為的總和。勞動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為目的的,這是區別於其他對勞動關係調整的法律制度。勞動保障的內容是主體的獨立人格、法律地位和物質利益。主體的獨立人格是獲得法律地位的前提,而獨立的法律地位又是實現物質利益的前提。勞動保障首先要確立和維護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獨立人格和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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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醫療保險報銷範圍是什麼

職工醫療保險報銷範圍:

一、職工醫療保險待遇辦法:

住院起付標準:三級含三級以上醫院:700元一年內多次住院起付依次為500元、400元、300元。

二級含二級專科醫院:600元一年內多次住院起付依次為400元、300元、200元。

一級含以下醫院:500元一年內多次住院起付依次為300元、200元、100元。

二、職工醫療保險統籌支付比例:

在起付線以上最高支付限額以下,甲類及普通診療費在職職工支付為85%

退休人員支付:90%。乙類藥品支付75%高精尖支付70%。

三、職工醫療保險大病起付標準:

職工醫療保險慢病和特殊疾病、重大疾病,年度內起付標準為700元。甲類及普通診療支付80%,乙類為75%高精尖為70%。

最高支付限額:為5萬元(包括住院+門診慢病+特殊疾病+重大疾病)

需要注意的是,以下項目不再只用醫療保險的報銷範圍內:

(一)服務項目類。

(1)掛號費、院外會診費、病歷工本費等;

(2)出診費、檢查治療加急費、點名手術附加費、優質優價費、自請特別護士等特需醫療服務。

(二)非疾病治療項目類。

(1)各種美容、健美項且以及非功能性整容、矯形手術等;

(2)各種減肥、增胖、增高項目.

(3)各種健康體檢;

(4)各種預防、保健性的診療項目;

(5)各種醫療諮詢、醫療鑑定。

(三)診療設備及醫用材料類。

(1)應用正電子發射斷層掃描裝置(PET)、電子束cT、眼科準分子激光治療儀等大型醫療設備進行的檢查、治療項目;

(2)眼鏡、義齒、義眼、義肢、助聽器等康復性器具;

(3)各種自用的保健、按摩、檢查和治療器械;

(4)各省物價部門規定不可單獨收費的一次性醫用。

(四)治療項目類。

(1)各類器官或組織移植的器官源或組織源;

(2)除腎臟、心臟瓣膜、角膜皮膚、血管、骨、骨髓移植外的其他器官或組織移植;

(3)近視眼矯形術;

(4)氣功療法、音樂療法、保健性的營養療法、磁療等輔助性治療項目。

(五)其他。

(1)各種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礙的診療項目;

(2)各種科研性、臨牀驗證性的診療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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