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土地出讓金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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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土地出讓金如何處理

農村土地承包是指採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採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農村土地,可以採取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農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權性質不變,承包地不得買賣。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有權依法承包由本集體經濟組織發包的農村土地。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剝奪和非法限制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承包土地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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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土地出讓金

你好,關於上述的問題,解答如下:

安置房土地出讓金的計算首先要分類,經濟適用房分兩種,經濟適用房管理的房子,一般就是集資建房或者是回遷房,也就是常説的二類經濟適用房,交易的時候買方出3%的土地出讓金。另外一種就是經濟適用房立項的房子,比如北京的回龍觀、天通苑、通惠家園等等,批地的時候就是按照經濟適用房審批的,這種房屋必須滿5年才能交易,交易的時候要繳納10%的綜合地價款,

如果房本上面加蓋了方形章,寫着按經濟適用房管理,那就是3%的土地出讓金

商品房是不用交土地出讓金的,回遷房裏面可能會有一部分商品房,是因為原房主被拆遷的房子是私房,所以回遷後也不是按照回遷房給的,而是按照商品房處理的,所以商品房是不用交這個3%的,不過這種概率很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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