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定金可以退還給租客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3.07W

租房對於很多人來説都不陌生,在大城市有大量的外來人員租房。人們在找出租房的時候,遇到滿意的,會和房東協商租金等事項,之後簽署房屋租賃合同。而房東為了防止租客違約,通常會要求租客支付一筆定金。那麼,租房定金可以退還給租客麼?下面我們一起跟隨小編了解下吧。

租房定金可以退還給租客麼?

一、租房定金可以退還給租客麼?

1、根據《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條規定,當事人可以依照《民法典》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

2、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3、租房時,交付了定金可以跟房東協商退還,如果房東不同意退還定金,則一般情況下定金是不能退還的。

二、租房定金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1、在租房子時候交的租房定金,是指租賃雙方為擔保租房交易的履行,由租客交付給出房東的擔保資金,並在實際交付時發生法律效力。如果定金交付後,租客發生違約,則其交付的定金將不予返還。而如果房東發生違約,則應當雙倍返還已交付的定金,這就是所謂的定金罰則。定金是一種擔保形式,目的是保障相應債務的履行。

2、房東和租客租賃雙方在租房合同上簽字,併發生定金,押金或租金,租賃合同就成立了。成立後的房屋租賃合同有無法律效力,定金也就有法律效力。如果租賃合同不成立的話,那麼租房定金就不具有法律效力。

3、如果沒有簽訂書面協議,但實際交付了定金的,所出具的定金收據是有法律效力,定金擔保有效。

三、定金具有哪些法律特徵?

根據民法的有關理論,定金具有下列法律特徵:

1、定金具有從屬性。

定金隨着合同的存在而存在,隨着合同的消滅而消滅。

2、定金的成立具有實踐性。

定金是自合同當事人約定的,但只有當事人關於定金的約定,而無定金的實際交付,定金擔保並不能成立。只有合同當事人將定金實際交付給對方,定金才能成立。

3、定金具有預先支付性。

只有在合同成立後,未履行前交付,才能起到擔保的作用。因此,定金具有預先支付性。

4、定金具有雙重擔保性。

即同時擔保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債權。就是説,交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的,喪失定金,而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的,則應雙倍返還定金。

綜上所述,人們在租房的時候交的定金是暫時押在房東手中中,如果租期滿,雙方接觸租賃合同的話,租房定金可以退還給租客。如果租客中間違約,擅自離開出租房,則這筆定金是拿不回來的,作為違約金被房東扣留。一般情況下,定金的數額不得大於房租的20%,如果房東要求的定金過高,租客應該同其友好協商,儘量降低。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