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經濟適用房過户需要什麼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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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手經濟適用房過户需要什麼資料

二手經濟適用房過户需要什麼資料

1、買賣雙方按照約定成交價格、交房日期、過户時間簽署房屋買賣合同;

2、申請交易,在房產交易諮詢台領取網籤號;

3、網籤。在服務窗口領取存量房買賣合同信息表並如實填寫。這個過程需要注意合同中房屋的成交價款,因為過户契税繳納的依據就是成交價;

4、領取房屋買賣合同資金劃轉聲明、購房涉税申報核定(5年以上家庭唯一住房證明)表等資料,為契税的繳納做準備;

5、財政部門窗口繳納契税、印花等相關過户費用,並取得税費完税證明;

6、攜帶契税完税證明到諮詢台領取登記過户號;

7、交土地出讓金;

8、持相關資料辦理房產過户手續。此過程需要房屋原權利人和共有人以及購房者親自到場並填寫相應資料。

9、登記過户,取得房屋產權證明。

二、辦理房屋產權過户的手續

1、5年內的房屋過户,需要由賣方交納個人所得税。5年以前的不需交。

2、第一次過户要交納1.75%的訖税(財政部門收取)

3、6元/平方米的手續費(房管局收)

4、房屋評估費按評估後總價的5‰收(評估事務所收)

5、公證費最高300元

除所得收益繳納外,以成交價(或評估價)為計(費)基數按下列規定繳納税費:

(一)土地出讓金:按國家、省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上市出售土地出讓金和收益分配管理的有關規定執行;

(二)所得收益繳納(已購經濟適用住房出售免繳):由賣方繳納。按成交價扣除當地政府公佈的同期經濟適用住房平均單價、原支付超過住房面積標準的房價款和賣方按本規定繳納的土地出讓金、印花税、監證費 後的淨收益,按超額累進比例繳納。成交價高於當地同期經濟適用住房平均單價50%以下的部分,按20%繳納所得收益,80%歸賣方;成交 價高於當地同期經濟適用住房平均單價50%以上的部分,30%繳納所得收益,70%歸賣方。超過住房面積標準的淨收益全額繳納。

(三)印花税:0.1%,買賣雙方各承擔一半;

(四)契税:1.5%,由買方繳納;

很多人因為當時經濟困難才買這種房子,符合國家優惠保障房要求。購買這些房屋後,這些人可能出於經濟需要或其他原因需要出售房屋。資金是在出口後獲得的,但如果要合法劃轉賬户,則必須等待五年才能被允許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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