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土地土地使用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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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雖然公民對土地沒有所有權,但土地的使用權是可以進行轉讓的。個人或 單位購買土地使用權,需要辦理土地使用證的過户手續。我們知道,使用土地需要繳納一定的土地使用税,那購買土地土地使用税嗎?本站小編將針對這個問題在以下文章中為您詳細説明。

購買土地土地使用税嗎?

一、購買土地土地使用税嗎?

購買土地後,土地使用税就會由土地使用權的受讓方繳納。以出讓或轉讓方式有償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應由受讓方從合同約定交付土地時間的次月起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約定交付時間的,由受讓方從合同簽訂的次月起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税。

納税人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按下列辦法確定:

1、由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單位組織測量土地面積的,以測定的面積為準。

2、尚未組織測量,但納税人持有政府部門核發的土地使用證書的,以證書確定的土地面積為準。

3、尚未核發土地使用證書的,應由納税人申報土地面積,據以納税,待核發土地使用證以後再作調整。

二、土地使用權受讓方應繳納哪些税費?

1、土地使用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税暫行條例》規定,凡在城市、縣城、建置鎮、工礦區範圍內使用土地的單位應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税。

根據《財政部、國家税務總局關於房產税、城鎮土地使用税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税〔2006〕186號)規定:以出讓或轉讓方式有償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應由受讓方從合同約定交付土地時間的次月起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約定交付土地時間的,由受讓方從合同簽訂的次月起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税。

以納税人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平方米)為計税依據,按一定的税率按年繳納。

2、印花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税暫行條例》的規定,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屬於產權轉移書據,以合用中的金額為計税依據,按5‰的税率徵收印花税。

3、契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税暫行條例》第三條規定,土地使用權的轉讓,以成交價格為計税依據,以3%税率徵收契税

在土地使用權進行轉讓時,需要交納的税費比較多,但都是一部分由出讓方負擔,另一部分由受讓方承擔。相比之下,出讓方交納的税費要比受讓方交納的多幾項。

購買土地使用權的一方是需要繳納土地使用税的,土地使用税的繳納數額根據當地的土地使用税繳納標準及實踐佔用的土地面積計算即可。除了土地使用税之外,土地使用權的受讓人還應繳納印花税、契税。而營業税、個人所得税則由土地出讓方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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