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鄭土地使用税的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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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發揮土地使用税在合理利用城鎮土地、調節土地級差收入、提高土地使用效益、加強土地管理等方面的宏觀調控作用,促進我市經濟又好又快發展,根據《鄭州市人民政府關於調整新鄭市城鎮土地使用税土地等級範圍和税額標準的批覆》(鄭政函〔2011〕127號),結合新鄭市城市總體規劃和各鎮鎮區總體規劃,現將我市城鎮土地使用税徵收範圍、土地等級和適用税額調整如下:

新鄭土地使用税的調整?

一、徵收範圍

凡在我市市區規劃區範圍、鎮區範圍內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都必須按規定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税。

(一)市區:西至南水北調中線總乾渠;北至南水北調中線總乾渠(含南水北調中線總乾渠以北的郝家崗、梨園2個行政村的區域);東至新港大道兩側;南至茨山路兩側範圍內的環形區域。

(二)各鎮鎮區:

1.龍湖鎮:包括小喬,荊垌,林錦店,沙窩裏,魏莊,柏樹劉,侯莊,李垌,崔垌,鄭堡,鄭老莊,東張寨等行政村的區域。

2.郭店鎮:郭店鎮境內107國道以東、鄭新路以西、輕工路以南、102省道以北區域內;郭店鎮境內107國道兩側,鄭新路兩側、102省道兩側;郭店鎮輕工路以北2000米區域內;上述道路兩側,五里口、高孟、銅佛趙、小李莊、武崗、司窪、崗時、南街、北街等行政村的區域。

3.孟莊鎮:鄭新路以東、雙湖大道以南、冢劉至後宋環鎮公路以西,與航空港區交界處以北、以及雙湖大道北側1000米範圍的區域。

4.薛店鎮:東至京珠高速公路,西至園林大街兩側,南至廣田路兩側,北至花園街兩側的區域。

5.辛店鎮:北至趙家寨村,南至後高莊村(不含),西至鄭堯高速公路,東至辛店鎮鎮界,包括嶽莊、靳溝、劉灣、辛店、前小莊、許崗、後小莊、魯樓、趙家寨、歐陽寺等行政村的區域。

6.觀音寺鎮:北至鄭州三維化工工業有限公司(不含),東至南水北調中線總乾渠,南至辛莊自然村,西至前河劉行政村(不含)。包括南場行政村、樓李行政村、十里鋪行政村、田莊行政村、萬莊自然村、辛莊自然村等的區域。

7.梨河鎮:梨河村(不含)以北至大高莊轉盤之間的107國道兩側,長江路兩側,韓城路兩側,茨山路以南至七裏堂轉盤以北的區域。

二、土地等級劃分

我市城鎮土地使用税繳納範圍內的土地等級劃分為三個等級。

一級地段範圍:市區內西至閣老路、華瑞路兩側;北至古城牆、新密鐵路;東至黃水河;南至雙洎河、登杞鐵路範圍內的環形區域;龍湖鎮鎮區。

二級地段範圍:市區除一級地段以外的其他區域。

三級地段範圍:除上述一、二級地段範圍外的其他應税區域。

三、適用税額標準

一級地段每平方米年納税額為9.00元;二級地段每平方米年納税額為6.00元;三級地段每平方米年納税額為3.00元。

四、執行時間

調整後的土地使用税徵收範圍、等級及標準自2011年7月1日起執行。

以上就是最新的新鄭土地使用税的相關內容,從上述內容中我們不難發現土地使用税的徵收範圍發生了變化,而且對於土地級別的劃分也有所變動。各位納税人要對土地使用税的變化做詳細瞭解,看看自己所在區域是否屬於此次變更範圍的。如果您還有其他方面的問題,可以諮詢本站網站的律師,我們有專業的律師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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