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邁縣土地使用税調整後是怎樣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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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合理利用我縣土地資源,提高土地使用效益,根據《海南省財政廳 海南省地方税務局關於調整城鎮土地使用税税額標準和土地等級的通知》(瓊財税〔2013〕2068號)的規定,結合實際,決定對我縣現行城鎮土地使用税税額標準、徵收適用範圍和土地等級進行適當調整。現將調整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澄邁縣土地使用税調整後是怎樣的呢?

一、一級土地每年城鎮土地使用税12元/平方米。

徵收適用範圍:縣城南渡江以北的主要街道及繁華路段(文化北路、文明路、解放路、環城西路、商貿路、人民路、立新路、華興路、華成路)的兩側用地。

二、二級土地每年城鎮土地使用税8元/平方米。

徵收適用範圍:縣城除一級範圍以外的區域用地和老城鎮主要街道(澄江路)的兩側用地。

三、三級土地每年城鎮土地使用税6元/平方米。

徵收適用範圍:金江鎮除縣城一、二級範圍以外的區域用地;經國務院與省人民政府批准設立的工礦區、開發區、旅遊度假區、綜合保税區用地;老城鎮除澄江路以外的區域用地;福山鎮主要街道(福興路、福橋路);大豐鎮主要街道(華中路);永發鎮主要街道(江北路);瑞溪鎮主要街道(解放路)的兩側用地;太平林場場部用地。

四、四級土地每年城鎮土地使用税4元/平方米。

徵收適用範圍:福山鎮、大豐鎮、永發鎮、瑞溪鎮除三級範圍以外的區域用地;紅光農場、大豐華僑農場、金安農場場部用地;中興鎮主要街道(興隆街);仁興鎮主要街道(仁興街道);加樂鎮主要街道(文明路);橋頭鎮主要街道(人民路、橋興路);文儒鎮主要街道(文明路)的兩側用地。

五、五級土地每年城鎮土地使用税1.5元/平方米。

徵收適用範圍:中興鎮、仁興鎮、加樂鎮、橋頭鎮、文儒鎮除四級範圍以外的區域用地;西達農場場部用地。

六、交叉路口地段房屋的土地使用税徵收標準和等級劃分以其建造座向所對路段的標準執行。

七、本通告自2014年1月1日起執行。

原印發的《澄邁縣人民政府關於調整土地使用税適用税額標準問題的批覆》(澄府函〔2008〕145號)同時廢止。

綜上所述,澄邁縣土地使用税調整後雖然税額的徵收有所變動,但是仍是以土地使用級別來劃分税額等級的。各位納税人需要根據自己所在地區來判斷自己在哪一級別的徵收範圍內,然後按照上述的納税標準按時到税務局繳納税賦。如果您還存有其他方面的法律疑惑,可以登入本站網站尋求專業律師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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