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商住房土地使用税有哪些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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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為了財政的收入,制定了很多税收,其中土地使用税就是其中的一種,而土地使用税最常見的就是一些工廠和商鋪,簡單的來説只要跟房地產有關的都需要交土地使用税,每種土地使用税的計算方法和繳納方法都不同,那麼瞭解企業商住房土地使用税,需要了解哪些內容?

企業商住房土地使用税有哪些內容

一、什麼是商住房

對於商住房有兩種解釋:一是既可以作店面,又可以作住房(商住兩用).二是樓下是店面,樓上是住房,產權為同一人。

一般來講,土地原有的規劃性質,如商業、綜合、住宅這幾類,開發商在簽訂了土地使用權合同後,是無法改變的。但出於市場的不同需要,開發商可以做出與原有土地使用性質不同的產品。比如在商業性質用地上建設產品定位為住宅的房產,或者在住宅性質用地上建設產品定位為商業的房產。雖然購房者最終取得的產權證的用地性質仍為原來的土地使用權證的土地性質,但購房者可以將房產做其它用途使用。

其中,在商業用地上建住宅用房,是近兩年由於嚴格禁止土地協議出讓,實行招拍掛後,導致住宅供應大幅減少,稀缺性增強後,開發商開始採用新的做法,在住宅用地建辦公用房,就是購房者所熟識的“商住房”。

因為國內有小部分地方已經出了相關管理的規定,不允許出現一般的住宅房子用來商住房,工商部門也已經開始對於非商業用房或者商住房的住宅停止進行註冊公司用途的工商登記手續。而商業性住房,用來註冊公司是沒有問題,部分地區甚至是允許從事經商活動的。

二、商住房土地使用權到期

我國法律規定土地的產權是屬於國家的,老百姓所購買的是商品房的產權,以及房產所在的土地的使用權,並不是説是土地的產權。土地的使用年限分為下面幾種,商業用地40年、綜合用地50年、住宅用地70年、工業用地50年,以所在房產的土地使用權證所示為準。

三、土地到期後處理辦法

土地所有權始終歸國家所有,個人只獲得土地使用權。到期后土地使用權的處理有以下幾種方式:

1、需要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門提交續期申請書,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應當予以批准。獲得批准續期的,重新簽訂土地有償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償使用費。這樣,你的房產所有權便得以延續。當然,變成危房強制拆除的除外。

2、需要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期的,土地使用權和地上房產由國家無償收回。房屋所有權也就自然消失。

3、需要土地使用者提出續期申請,根據法律規定沒有批准續期的(即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權國家無償收回,但對於地上房產,根據收回時的殘餘價值給予相應補償。

此外,土地使用權未到期國家也可徵用,但應就剩餘使用年限的土地使用權及房產進行補償。

四、土地使用税繳納

1、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範圍內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以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税依據,依照規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務機關征收的一種税賦。由於土地使用税只在縣城以上城市徵收,因此也稱城鎮土地使用税。

2、城鎮土地使用税根據實際使用土地的面積,按税法規定的單位税額交納。其計算公式如下:應納城鎮土地使用税額=應税土地的實際佔用面積×適用單位税額一般規定每平方米的年税額,大城市1.5元至30元;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小城市0.9元至18元;縣城、建制鎮、工礦區0.6元至12元。”。房產税、車船使用税和城鎮土地使用税均採取按年徵收,分期交納的方法。

五、土地使用税計算標準

繳納標準:房產税/年=房屋購買價格×70%×1.2%土地使用税/年=房屋面積×土地級別標準收費

3、特別提醒:房產税和土地使用税要求公司每年向公司所屬的税務所自行申報。若沒有按年繳納,每年都會有違約金,日息萬分之五。如果公司自從購買房屋後從未繳納過房產税以及土地使用税的,税務要求先完税並交納違約金後此房才能上市交易。

通過以上我們瞭解到了商住房就是在商業用地上建住宅用房,關於這些我國法律也做了相應的條文規定,想要了解更多這方面的知識,你可以尋找我們365律師的幫助,他們會樂意為您提供專業的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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