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税在什麼情況下可以免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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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土地使用税在什麼情況下可以免交税?

土地使用税在什麼情況下可以免交税?

1.納土地使用税人因為停產、停業、休業、辦理註銷進而導致房產或者土地閒置,而造成納税的確有困難的;

2.受到市場的因素影響,納土地使用税人難以繼續維繫正常的生產經營,並出現較大虧損的,或者支付於職工的平均工資低於當地統計部門所公佈出來的上年在崗的職工平均工資,並且納税人當期的貨幣資金正扣除應付職工的工資、社會保險費用,不足以繳納税款的;

3.納税人是因為政策性的虧損,而造成納税有困難的;

4.因不可抗力,如地震等的嚴重自然災害以及其他的意外社會現象,導致納税人出現了重大損失,並且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受到嚴重的影響,而造成納税有困難的;

5.符合國家政策所要求可扶持的產業納税人,納税確實有困難的;

6.其他的經過了省地方税務局的批准的納税有困難的納税人。

二、免徵土地使用税怎麼申請

所需的資料

1.加蓋企業公章的減免的税申請報告;

2.已加蓋公章的《某某市地方税務局減免税申請核准表》,需一式四份;

3.一份《減免税調查表》;

4.營業執照還有税務登記證的副本原件及複印件;

5.本企業的年度彙算清繳申報表;

6.扶持企業需要提供市級以上的政府部門所確定扶持的項目證明文件;

7.税務機關所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辦理程序

(一)申請免徵土地使用税的程序

1.第1步:申請人到各個辦税服務廳,帶上税務登記證的副本,並完整填寫《涉税事項綜合申請表》,然後提出申請並領取《受理回執》。

2.第2步:事先備齊所需的所有資料,等待主管税務機關收取所需資料還有調查審核。

3.第三步:之後就可以憑《受理回執》到主管税務機關領取到批覆文件。

(二)辦理的時限:一般在請況下需要40個工作日左右。

三、城鎮土地使用税應該何時交

1、房地產的產權所有人取得房屋產權後,可能涉及城鎮土地使用税,根據國税發【2003】89號《國家税務總局關於房產税城鎮土地使用税有關政策規定的通知》第二條規定:購置存量房,自辦理房屋權屬轉移、變更登記手續,房地產權屬登記機關簽發房屋權屬證書之次月起計徵房產税和城鎮土地使用税。

納税人因房產、土地的實物或權利狀態發生變化而依法終止房產税、城鎮土地使用税納税義務的,其應納税款的計算應截止到房產、土地的實物或權利狀態發生變化的當月末。

北京市城鎮土地使用税全年税額分兩次申報繳納,申報納税期限為每年4月1日至4月15日和10月1日至10月15日。納税人在每年4月、10月的前15日內將全年應納税款分兩次繳納的,其税款所屬期分別為財政年度的1至6月和7至12月。

2、個人購買二手房是否需要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税呢? 個人購買二手房是否需要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税? 市税三字[1989]56號《關於檢發關於土地使用税若干具體問題的解釋和暫行規定的通知》的通知中規定:對個人自有自住房屋佔用的土地及院落暫不徵收土地使用税。但對其出租(按房管部門房租調整改革前租金標準的除外)或營業用的房屋佔地及院落,應按實際用地面積徵收土地使用税。

而財税[2008]24號《財政部國家税務總局關於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住房租賃有關税收政策的通知》第二條第三點規定,對個人出租住房,不區分用途,免徵城鎮土地使用税。

綜上所述,説明了當納税人因為某些特殊原因,如生產困難、經營困難、因政策原因導致、市場因素等造成的產業無法經營時,將減免土地使用税。接下來就需要申請減免,具體流程可以你參見上述説明。不減免土地使用税的納税人如常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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