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土地使用税税率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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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税都有一定的徵收標準,國家並沒有統一規定需要按照什麼標準進行徵收,只是明確了各地可以根據本地實際情況調整本地土地使用税的徵收税額範圍。所以,很多地方政府都會制定本地的土地使用税徵收標準,那麼,淮安市土地使用税税率是多少?詳情參考下文。

淮安市土地使用税税率是多少?

市政府關於調整城鎮土地使用税税額標準的通知

淮政發〔2006〕184號 2006年12月19日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部省屬駐淮單位:

根據《省政府辦公廳關於調整城鎮土地使用税税額標準的通知》(蘇政辦發〔2006〕125號)精神,經研究,決定對全市城鎮土地使用税税額標準進行調整(見附件)。各等級土地由各縣(區)人民政府確定。新標準從2007年1月1日起開始執行。

附件:

淮安市城鎮土地使用税税額標準

土地類別 單位 年税額(元/平方米年) 土地劃分範圍

一、淮安市區

市區一等 6 在淮海路、東大街、西大街、人民路、河北路、工農路、健康路、承德路、大慶路、大治路、太平路、和平路、新民西路、北京路兩側佔地的單位和個人所使用的並與這些路(街)土地相連接的所有土地為一等土地。

市區二等 5 (1)在東至水渡廣場(向北經健康東路、瀋陽路到廢黃河,向南沿淮揚路、經青龍橋、解放東路、天津路至京杭運河)、西至西安路(向北至廢黃河,向南順裏運河到磷肥廠西側),南至京杭運河、北至廢黃河以內的土地,除上述規定的一等地外,均為二等土地;(2)

市郊工礦區(含楊莊電廠)均為二等土地。

市區三等 4 經濟開發區;市區(包括區屬鄉村)的土地,除一、二等土地和黃碼、和平、武墩、鹽河鄉(鎮)外均為三等土地。

市區四等 3 黃碼、和平、武墩和鹽河鄉(鎮)行政區域內的土地均為四等土地。

二、淮陰區

市區二等 5 南至古黃河,東至寧連路,西至徐宿淮鹽高速路,北至寧連高速公路淮陰北繞城段。

市區三等 4 高速公路環以內,除二等以外的土地為三等土地。

三、楚州區

市區二等 5 北至翔宇大道,南至耳洞河,東至淮江路,西至裏運河、城河街(河下)範圍內的單位和個人生產、經營用地。

市區三等 4 淮城鎮範圍內除二等土地範圍及經濟開發區範圍以外的單位和個人生產、經營用地。

市區四等 3 經濟開發區範圍內的單位和個人生產、經營用地。 市區五等 2 建制鎮、農場範圍內的單位和個人生產、經營用地。

四、漣水縣

縣級一等 3 東至金城路、西至淮浦路(含工業經濟開發區,縣化工園區),南至廢黃河北岸,北至漣中總乾渠南岸。

縣級二等 2.5 縣城除一等土地範圍內的其他土地。

建制鎮、工礦區、農場、林場土地 2 非縣城城區應税土地。

五、洪澤縣

縣級一等 3 縣城城區(包括開發區)。 建制鎮、工礦區、農場、林場土地 2 鎮範圍。

六、盱眙縣

縣級一等 3 縣城範圍內(包括縣經濟開發區)。 建制鎮、工礦區、農場、林場土地 2 建制鎮。

七、金湖縣

縣級一等 3 縣規劃建成區範圍以內的土地。縣級二等 2.5 縣規劃建成區範圍以外及經濟開發區以內的土地。

建制鎮、工礦區、農場、林場土地 2 建制鎮、工礦區、農場、林場範圍內的土地。

淮安市依據本地的實際情況,依據轄區的劃分將各區的土地劃分為一到四個等級,根據不同土地等級進行徵收土地使用税,税率在6元/平方米至2元/平方米之間,市區中心的土地使用税最高為6元/平方米,郊縣的土地使用税則最低,為2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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