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土地使用税税率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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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成都土地使用税税率是多少?

成都土地使用税税率是多少?

中心城區(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成都高新區)最高一級為30元,最低一級為6元。

温江區、新都區、青白江區、龍泉驛區、都江堰市最高一級為18元,最低一級為4元。

彭州市、崇州市、邛崍市最高一級為14元,最低一級為2元。

雙流縣、郫縣最高一級為12元,最低一級為4元。

金堂縣、大邑縣、蒲江縣、新津縣最高一級為12元,最低一級為2元。

建制鎮、工礦區最高一級為8元,最低一級為1元。

二、關於適用等級税額

鑑於中心城區經濟繁榮程度較為接近,土地級差比較一致,為統一税賦,避免税賦水平不平衡引發不必要的税收競爭,由市政府制定統一等級税額標準,具體適用税額標準詳見附件2。

除中心城區的其他區(市)縣的城鎮土地使用税適用等級税額,由該區(市)縣政府根據本行政區市政建設狀況、經濟繁榮程度等條件,在上述税額標準幅度內劃分等級確定具體適用税額,具體適用税額中應有最高一級税額標準。

三、關於徵税範圍

各區(市)縣城、建制鎮的具體徵税範圍,按照各級政府批准的城鎮規劃確定。

今後調整、新增的區(市)縣、鎮,隨即調整城鎮土地使用税適用等級税額。

對不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徵税範圍的各類工業園區、經濟開發區和居民聚集區,參照建制鎮和工礦區的税額標準徵税,具體辦法由各區(市)縣政府確定。

為提高土地的使用效益,對於以分批建設為理由形成的閒置土地,當地政府可作出加成徵收税款的具體規定。但加成徵收的額度不得高於當地規定的最高適用税額標準。

土地使用税是為了對土地的相關使用後需要交與政府的相關費用。針對於土地使用税各地的相關標準和規定都不一樣,需要根據實際情況來進行相關判定。如果針對於拒絕繳納土地使用税的話,國家將會以強制措施來要求拒收户來進行繳納相關的土地使用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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