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傷害刑滿的規定是什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3.03W

一、故意傷害刑滿的規定是什麼?

故意傷害刑滿的規定是什麼?

故意傷害刑滿的規定是可以向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申請,對你提供就業指導服務和就業崗位信息,參加由各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組織的再就業定點單位培訓的,經考核合格並實現就業後,你可根據當地政府有關規定申請減免培訓費用。

是家庭人均收入低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可申請民政部門納入當地最低生活保障範圍。

是農村籍的刑釋解教人員,在刑滿釋放、解除勞教回原籍居住地後,應及時落實責任田(山、地)。因無生活來源造成生活困難的,經本人申請、村委會出具證明、鄉鎮司法所和民政辦報縣(市、區)司法局、民政局審核同意後,可領取地方政府臨時社會救濟。

根據市場需求自謀職業、自主創業,實行扶持政策。即在2008年底以前從事個體經營的,按每户每年80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當年實際應繳納的營業税、城市維護建設税、教育附加費和個人所得税

二、致人輕傷不賠錢判幾年?

輕傷一級不賠錢,涉嫌故意傷害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在當代社會,很多的犯罪分子被關押在監獄之後,就與社會斷絕了聯繫,所以對於社會上的一些新的動態都不是特別的瞭解,在重新的走入社會之後,可能會在就業方面存在着很多的困難,這個時候法律規定是存在着相應的就業指導的,就業指導的主要內容就是為他提供適合他需求的一個崗位,當然這種指導的話,它僅僅是具有一個宏觀層面上的,具體的努力的話還需要當事人自己來進行。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