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經營罪與生產銷售假藥罪有區別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3.12W

一、生產銷售假藥構成非法經營罪嗎

非法經營罪與生產銷售假藥罪有區別嗎?

生產銷售假藥不構成非法經營罪

(一)非法經營罪是指【非法經營罪】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一的犯罪

(二)生產銷售假藥罪是指生產者、銷售者違反國家藥品管理法規,生產、銷售假藥,足以危害人體健康的行為。生產、銷售假藥罪(刑法第141條),是指生產者、銷售者違反國家藥品管理法規,生產、銷售假藥,足以危害人體健康的行為。根據刑法修正案八的規定,只要具有主觀故意生產、銷售假藥的行為,即構成本罪。

二、非法經營罪如何判處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一,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賣物品或者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的;

(二)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准非法經營證劵、期貨、保險業務的,或者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的;

(四)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為。

以上皆可判定為非法經營罪

三、生產銷售假藥罪如何判處

《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條 【生產、銷售假藥罪】生產、銷售假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藥品使用單位的人員明知是假藥而提供給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四、非法經營罪與生產銷售假藥罪的區別

生產銷售假藥罪是指生產者、銷售者違反國家藥品管理法規,生產、銷售假藥,足以危害人體健康的行為;而非法經營罪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賣物品或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的。生產銷售假藥罪是屬於經營假冒偽劣產品;而非法經營則更側重了對經營過程的非法性。

總體而言兩者都是違法的,且兩者相比較,還是生產銷售假藥的嚴重性更大,所判處的處罰也更重,但兩者都是會處罰的。如果藥品本身可能會對人體健康產生嚴重危害,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可以以非法經營罪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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