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強姦立案需要提供哪些證據

來源:法律科普站 2.05W

一、對於強姦立案需要提供哪些證據

對於強姦立案需要提供哪些證據

實時發生的案件,及早報案。公安機關會蒐集、勘驗、固定、審查證據。

既往發生的案件,要向公安機關提供真實、詳盡的情況。“刑訴法”規定:證明案件真實情況的一切事實,都是證據。

強姦罪的認定就是違背婦女意志,應當圍繞這個問題尋找證據,因為案情不一樣,證據也不一樣,主要的定罪證據,

1、被害人身體內或內褲上殘留的嫌疑人精液;

2、被害人的現場遺留物;

3、被害人陳述、被告人辯解和證人證言;

4、被害人可能遭受暴力的物品類證據,如被撕扯破的衣物、衣釦等;遺留的刀具、棍棒等兇器等;

5、被害人可能遭受性侵害且遺留有加害人體液的內褲、衣服、衞生巾等物品;

6、現場遺留的飲料、水杯、針管、針劑或者酒瓶、酒杯中等其他物證。如在麻醉類強姦案件中,存在加害人在飲料中添加麻醉劑的現象,此類物證也需要結合鑑定結論等其他證據予以印證。

二、強姦罪立案的條件

(一)立案的事實條件,即有犯罪事實或犯罪嫌疑人

有犯罪事實,是指有被客觀、真實的證據所證明的危害社會的犯罪行為的存在,包括犯罪的預備、實施、未遂、中止和既遂,但是,這不意味着證實犯罪的證據需要確實充分,但也不應是辦案人員憑估計、猜測得出的結論。這裏所指“有犯罪事實”,主要是指犯罪事件已經發生,即有犯罪的客體和客觀要件;而對犯罪主體和犯罪主觀方面的查明則不是立案的必要條件,而是立案後需要進一步查清的問題。因此,此時的證據並不要求達到充分的程度,也不要求一定要查獲犯罪人,更不要求查明全部案件的事實和情節。

(二)立案的法律條件,即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立案追究的行為,必須是具有社會危害性和刑罰應罰性的行為,只有當這種犯罪事實確需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時,才予以立案。

強姦罪立案,首先要有犯罪事實,其次需要追究刑事責任。所需要的證據主要是為了證明有強姦行為的存在,違背了被害人的意志,行為人存在主觀故意。

因為立案是需要有證據表明有犯罪事實,強姦立案所需要的證據最好是有可以直接證明強姦行為存在的證據,最好是被害人陳述或者是可能遭受性侵害且遺留的物證這種直接證明的證據。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