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的性質包括什麼內容?

來源:法律科普站 3.03W

一、刑法的性質包括什麼內容?

刑法的性質包括什麼內容?

刑法的性質具體包括如下:

1、刑法有比其他法律更強的階級性。

刑法和其他法律一樣都是階級社會的產物,是統 治階級意志的體現,是階級統 治的工具。不僅如此,刑法作為公法,和其他法律(尤其是私法)相比較,有更強的階級性,其內容更明顯地體現出其作為階級統治工具的性質,如關於危害國家安全罪(叛國罪、顛覆政權罪、武裝暴 亂、叛 亂罪)、危害税收徵管罪、危害國防利益罪、妨害司法罪的規定等。

2、刑法具有社會性

刑法不僅具有階級性,而且具有社會性,即它不僅要維護統 治階級的利益,也要維護社會中絕大多數人的利益。

一方面,一定社會(包括階級社會)中,社會成員基本的價值觀,如基本的倫理和物質價值觀,無論是統 治還是被統 治階級都是相同的。

另一方面,只有對被統 治階級的利益(只要是不和統 治階級的利益相沖突的)予以保護,社會才能夠建立穩定的秩序,否則,統 治階級的政治統治和經濟利益就無從實現。

3、刑法的法律性質(或特點)

刑法和其他法律相比較,有以下特點:

(1)內容特定,規定的是犯罪和刑事責任問題,和其他部門法不同。

(2)制裁(禁止)性的規範體系,保護型的實體法。

從對行為的作用方式上講,法律分為調整型和保護型兩種。

調整型法律如民法、行政法和訴訟法,主要由行為規範組成,其特點在於制定權利義務的行為模式,規定人們應當/可以做什麼,禁止做什麼,引導人們做應當和可以做的行為,不做禁止做的行為。

保護型法律如刑法,主要由禁止性規範組成,其特點在於只告訴人們禁止做什麼,不告訴人們可以作什麼,並對實施了法律禁止的行為如何處罰做出詳細規定,建立起制裁的規範體系。

刑法只規定哪些行為是犯罪,禁止做,不規定哪些行為可以做,並對實施了禁止做的行為(犯罪)的處罰做出詳細規定,以此來保護人們的正當權益不受犯罪的侵害,因此是保護型的實體法。

(3)調整(保護)範圍廣泛,一切受到嚴重侵害的社會關係都可以被刑法調整,其他部門法多隻能調整某一的社會生活領域的社會關係。刑法是以其調整方法(刑罰)而非範圍作為自己獨立存在的依據。

(4)調整(強制)手段的嚴厲性和對利益保護裏的後盾性。

綜上,刑法是每個國家都會制定,而且是用來懲罰那些意圖想要用個人的行為來擾亂整個社會的安定的罪犯,而刑法和普通的民事法律等不同的就是刑法是用更加嚴厲的手段來保障大部分遵守法律的公民權益,而小部分違法的公民在特定的權益上就不會受到保護。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