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姦案辦案流程是什麼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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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目前,強姦案在我國雖然發生頻率不高,但是國家對此十分重視,為了保護女性同胞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刑法修正案九》對強姦罪進行了一系列新的修改,那麼, 強姦案辦案流程  是如何規定的呢?針對這個問題,小編帶着大家一起來學習一下吧!

強姦案辦案流程是什麼樣的

一、強姦案辦案流程

(一)報案

就本案而言,應該向案發地的派出所或報警,由案發地派出所或刑警隊辦理。

(二)立案偵查

首先進行立案審查,確定刑事案件在實施抓捕,情況緊急可以先控制嫌疑人,辦理留置手續,然後再審查是否刑事案件,是刑事案件應立案,向縣以上公安機關申請對控制的嫌疑人刑事拘留,如果嫌疑人在逃,可以進行網上追逃實施抓捕。

其次,刑事拘留時限一般為3天,重大情況可以延長至7天,對於多人多案、單人多案、多人單案的可以經縣以上公安機關批准將刑事拘留延長至30天。

(三)批捕

第三,案件基本查明,犯罪嫌疑人供述、證據確鑿或無供述但證據確鑿的在刑事拘留將滿前報請同級檢察機關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檢察機關審查批捕時間最長不得超過7天,如發現證據不足的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嫌疑人拘留期限到了要變更強制措施,比如監視居住等。檢察機關經過審查認為證據確鑿的應予批准逮捕,公安機關執行逮捕,逮捕後繼續偵查完善,在兩個月內移送同級檢察機關公訴部門依法起訴,公訴部門審查後依法向同級法院提起公訴。

(四)審查起訴

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應當訊問犯罪嫌疑人,聽取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託的人的意見。

公訴案件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權委託辯護人。自訴案件的被告人有權隨時委託辯護人。

人民檢察院自收到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內,應當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權委託辯護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訴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內,應當告知被告人有權委託辯護人。

辯護律師自人民檢察院對案件審查起訴之日起,可以查閲、摘抄、複製本案的訴訟文書、技術性鑑定材料,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會見和通信。

人民檢察院對於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複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半個月。

人民檢察院認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實已經查清,證據確實、充分,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作出起訴決定,按照審判管轄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五)審判

人民法院對提起公訴的案件進行審查後,對於起訴書中有明確的指控犯罪事實並且附有證據目錄、證人名單和主要證據複印件或者照片的,應當決定開庭審判。除涉及國家祕密或者個人隱私的案件,人民法院審判第一審案件應當公開進行。

辯護律師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可以查閲、摘抄、複製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實的材料,可以同在押的被告人會見和通信。開庭審理時,辯護律師為被告人辯護。

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後一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一個半月。有《刑事訴訟法》第163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批准或者決定,可以再延長一個月。

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姦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姦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姦論,從重處罰。

強姦婦女、姦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強姦婦女、姦淫幼女情節惡劣的;

(二)強姦婦女、姦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姦婦女的;

(四)二人以上輪姦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

以上內容就是小編針對“強姦案辦案流程”給大家做的具體分析。強姦罪屬於刑事案件,其辦案流程要嚴格按照我國刑事案件的辦案流程來進行相關處理。在處理強姦罪的過程中,一定要保護好女性同胞的隱私和身心健康,未成年女性,公檢法機關更要對此注重注意。具體相關問題,您還可以諮詢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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