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中看守所拘留折抵刑期

來源:法律科普站 1.7W

一、刑事案件中看守所拘留折抵刑期?

刑事案件中看守所拘留折抵刑期

看守所拘留的時間可以折抵刑期,《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有關內容的規定

第四十一條【管制刑期的計算和折抵】管制的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第四十四條【拘役刑期的計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二、刑事拘留的時間是多久?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九條以及《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109條的規定,刑事拘留的時間有三種:

(一)對於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經過審查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內提請檢察院審查批准。

(二)延長一至四日。即在特殊情況下,經縣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提請審查批准逮捕的時間,在原有三日基礎上延長一至四日。在司法實踐中,特殊情況一般指犯罪嫌疑人的行為構成了犯罪的重大嫌疑,但犯罪事實尚未查明;案情複雜、證據材料的收集尚不足以提請批准逮捕的;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主要證據的鑑定結論尚未作出,影響確定案件性質的。

(三)三十日。即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

三、公安機關刑事拘留的條件有哪些?

(一)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後即時被發覺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

(三)在身邊或者住處發現有犯罪證據的;

(四)犯罪後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重大嫌疑的。

對於所有的罪犯來講都不例外,只要在人民法院正式宣判之前自己的人身自由就已經受到了限制,即便沒有被關在看守所,是被取保候審或監視居住的也都可以折抵刑期。先前羈押的時間會算在服刑時間中。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