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院批捕後一個月內不能申請取保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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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院批捕後一個月內不能申請取保嗎?

一、檢察院批捕後一個月內不能申請取保嗎?

不存在批捕後一個月才能申請取保的説法,符合條件的就可以立即申請取保。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明確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依法應當逮捕,但因患有嚴重疾病,或是正在懷孕、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不宜逮捕的;

(四)對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經過訊問、審查,認為需要逮捕但證據不足的;

(五)已被逮捕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定的偵查羈押、審查起訴、一審、二審期限內不能結案,採取取保候審方法沒有社會危害性的;

(六)對持有有效護照或者其它有效出境證件,可能出境逃避偵查,但不需要逮捕的犯罪嫌疑人;

(七)提請批准逮捕後,檢察機關不批准逮捕,需要複議、複核的;

(八)移送起訴後,檢察機關決定不起訴,需要複議、複核的。

二、撞死人沒諒解書可以取保嗎?

撞死人,有可能構成交通肇事罪,能否取保候審,並不是由取不取得諒解書決定的。取保候審的條件: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至於發生社會危害性的。和受害人達成和解是法律規定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的情形,當事人能辦理取保候審一般犯罪情節不是很嚴重,建議當事人委託律師訴訟,爭取判決緩刑。

《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試行)》 第八十三條人民檢察院對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犯罪嫌疑人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取保候審的。

檢察院批捕後一個月內可以申請取保候審,只要符合取保候審的條件什麼時候都可以申請。撞死人沒有諒解書申請取保候審難度比較大,因為涉及人員傷亡很有可能判處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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