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拘後取保一年後未處理怎麼辦?

來源:法律科普站 9.72K

一、刑拘後取保一年後未處理怎麼辦

刑拘後取保一年後未處理怎麼辦?

刑拘後取保一年後未處理,應該向法院申請撤銷取保候審法律要求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取保候審並不是意味着案件結束了,而是最長在一年時間內警方仍然要對案件進行偵查和收集新的證據,只是刑事拘留到期後(37天最長)檢察院沒有批准逮捕,所以變更強制措施為取保候審了,其實對案件而言嫌疑人在看守所和在家裏意義沒有什麼區別的,只是自己要稍微自由點。

二、如何撤銷取保候審

根據《關於取保候審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二十二條:取保候審期限即將屆滿,受案機關仍未作出繼續取保候審、變更保證方式或者變更強制措施決定的,執行機關應當在期限屆滿十五日前書面通知受案機關。受案機關應當在原取保候審期限屆滿前作出決定,並通知執行機關和移送案件的機關。

第二十三條:原決定機關收到受案機關作出的變更強制措施決定後,應當立即解除原取保候審,並將《解除取保候審決定書》、《解除取保候審通知書》送達執行機關,執行機關應當及時書面通知被取保候審人、保證人;受案機關作出繼續取保候審或者變更保證方式決定的,原取保候審自動解除,不再辦理解除手續。

三、什麼是取保候審

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取保候審的含義是指公安機關、檢察院以及法院對未被逮捕或者逮捕後需要變更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為了防止其逃避偵查、起訴和審判的,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並出具保證書,從而可以對其採取不予羈押或暫時解除其羈押的一種較為輕緩的強制措施。

因此,在取保候審滿一年之後,相關部門應該解除當事人的取保候審。並且出具相關的文件。如果沒有結果的可以自行去法院詢問。取保候審超過12個月就屬於違反規定了。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