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產評估司法鑑定範圍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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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評估司法鑑定範圍是什麼?

我國訴訟過程中,證據作為訴訟的中心和靈魂具有重要意義。證據是訴訟過程的關鍵,而通過司法鑑定的方式能夠有效的為案件提供證據,更加公正的作出審判。對資產進行司法鑑定也屬於司法鑑定中的一項內容,那麼資產評估司法鑑定範圍是什麼呢?下面跟隨本站小編去一探究竟吧。

一、什麼是資產評估司法鑑定

資產評估司法鑑定是指依法取得有關資產評估司法鑑定資格的鑑定機構和鑑定人受司法機關或當事人委託,依據國家的規定和有關資料,根據特定的目的,遵循適用的原則,選擇適當的價值類型,按照法定的程序,運用科學的方法,對資產價值進行評定和估算並提供鑑定結論的活動。

從原則上説,資產評估業務和價格類型應該是嚴格匹配的,不存在資產評估準則的相互替代問題。但在實踐中出於種種原因和評估條件的需要,具體操作時可能產生價格類型替代的必要性。

二、資產評估司法鑑定的範圍

對司法活動中的訴訟、仲裁、執行等所涉及的價值糾紛或爭議,通過現場勘察取證及市場調查,並在分析、研究、鑑別後作出鑑定結論的活動。

三、司法鑑定項目特點

司法鑑定項目因其涉及司法活動中的訴訟、仲裁 、執行等,相對於一般的資產評估業務,具有以下幾個特點:

(一)主體的特定性

司法鑑定項目的委託方為司法部門,具體包括各級人民法院司法鑑定部門、各級仲裁機構等,受託方為具有資產評估資質且進入司法鑑定機構備選庫的各類評估機構,具體包括資產(動產)評估、房地產評估、土地估價、礦業權評估和舊機動車鑑定評估機構等。

(二)涉案當事人利益的對立性

司法鑑定項目的評估對象為涉案資產,進入訴訟的涉案當事人利益是完全對立的,對司法鑑定結論均極為敏感,這就要求評估機構在評估時必須站在超然的中立立場上,謹慎、認真、科學的進行評估鑑定,確保評估結論的客觀、合理、公平、公正。

(三)項目的複雜性

司法鑑定項目往往存在評估對象基礎資料缺失、現場勘察受限、被評估單位不配合等特殊情況,特別是對於成套設備和隱蔽工程,經常會因組成設備缺失或無法勘察而不能確定其實際狀況。同時被評估單位往往不提供評估所需的很多基礎資料,評估人員需要從外圍進行大量的市場調查和資料收集工作,增加工作量。

(四)項目的風險性

司法鑑定項目因其具有利益的完全對立性、複雜性,以及對鑑定結論的合法有效、客觀合理並能得到市場信息的支持及驗證具有較高要求,故較一般資產評估業務具有更大的風險。

根據閲讀上文內容可知,資產評估司法鑑定範圍是司法鑑定中的重要一項,是通過較為公正的方式為訴訟案件中涉及到的資產進行估價,以便合理的對案件作出裁判。證據是訴訟過程的核心,應重視訴訟中對證據的收集與處理,對案件作出公正的審判。如果還需瞭解,請繼續瀏覽下面的延伸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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