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賄罪會見審批覆雜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1.04W

行賄罪會見審批覆雜麼?

一、行賄罪會見審批覆雜麼?

需要審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中的相關規定:

第三十七條 辯護律師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信。其他辯護人經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許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信。

辯護律師持律師執業證書、律師事務所證明和委託書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應當及時安排會見,至遲不得超過四十八小時。

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特別重大賄賂犯罪案件,在偵查期間辯護律師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應當經偵查機關許可。上述案件,偵查機關應當事先通知看守所。

辯護律師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瞭解案件有關情況,提供法律諮詢等;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實有關證據。 辯護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時不被監聽。

辯護律師同被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通信,適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規定。

二、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的程序

1、律師接受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委託提供法律幫助或者擔任辯護人的,在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時,應當向看守所出具《律師事務所介紹信》、出示《授權委託書》和律師執業證書。

2、律師接受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親屬代為聘請,或者有關機關、單位轉達聘請要求的,在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時,應當向看守所出具《律師事務所介紹信》、出示律師執業證書,並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授權委託書》上簽字確認,經看守所查驗並記錄在案。

3、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時,律師可以為1至2人。實習律師、律師助理持證可以在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時,協助律師製作詢問筆錄。

4、律師會見涉嫌殺人、搶劫、聚眾鬥毆等暴力型犯罪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為女性的,會見人員應不少於2人,會見人員中1人可以為實習律師、律師助理。

5、因特殊情況,律師需在節、假日以及正常工作時間以外的時間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應當由律師事務所事前書面提出申請,經看守所呈報所屬分管領導 批准。按前款規定律師提出會見申請的,看守所應當自收到書面申請起48小時內作出是否同意安排會見的決定,並及時通知申請人。

6、律師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通信,信件應當按規定向案件承辦部門遞交,由案件承辦部門移送看守所轉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律師應當製作信件的副本備案入卷。

7、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時,應當遵守看守所有關規定,不得擅自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傳遞物品、信函,不得將手機等無線通訊設備借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看守所有關規定應當在醒目位置張貼。

8、看守所對於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提供方便,安排合適的會見室。對於會見對象有必要實行戒護的,看管人員應當注意戒護方式,儘量避免或者減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談話時的顧慮,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充分行使辯護權。

9、看守所看管人員在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時應當嚴守職責,保障律師的人身安全,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跑、行兇、自殺等事件的發生。會見結束 後,律師應當按照看守所規定辦理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交看管人員收監手續。律師在會見過程中,發現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情緒激動,有暴躁、可能發生自殺等異 常情況跡象的,應當及時告知看管人員。

每個人都有為自己辯護的權利,即便我們認為他罪大惡極,法律也允許有律師為其行為進行辯護,爭取一個好的結局。事情都有正反兩面,犯罪嫌疑人為其行為承擔責任無可厚非,可本該他的權益也應該有人來維護和爭取,這也是理所當然。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