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的立案標準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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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的立案標準是什麼

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主要是指公司、企業的工作人員利用自己的職權,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的行為。而這樣的行為只有在達到了數額較大標準後,才能被定為犯罪。而此時此罪的立案標準就很重要的了,下面,本站小編就來告訴你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立案標準是什麼,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一、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的立案標準是什麼

我國《刑法》第163條規定: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

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在經濟往來中,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違反國家規定,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歸個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的立案標準是什麼 第2張

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以及其他單位從事公務的人員有前兩款行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條、第三百八十六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第10條規定: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或者在經濟往來中,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違反國家規定,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歸個人所有,數額在五千元以上的,應予立案追訴。

二、司法實踐中,具體適用本罪案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時,應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1)如果行為人多次受賄的,或者受賄行為中既包括索取、收受財物,又包毛收受回扣、手續費,歸個人所有的,應將其受賄數額累計計算。

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的立案標準是什麼 第3張

(2)如果行為人收受的賄賂中既包括現金,又包括物品的,應將物品依法折 算成人民幣後再累計計算,物品價格難以確定或者認定意見不一致的,應該按照國家計劃委員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印發的《扣押、追繳、沒收物品估價管理辦法》的規定,委託指定的機構進行估價。

如果收受的現金中包括外幣的,應當依照有關規定折算成人民幣計算受賄數額。

綜上可知,要是公司、企業的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受賄行為的話,則受賄的財物數額必須要達到5000元以上的,那麼才能立案追訴。如果你對此還有疑問的話,建議你諮詢一下本站的專業律師,儘可能早的發現問題然後解決,以免給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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