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賄罪和受賄罪的關係是什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1.67W

行賄罪和受賄罪的關係是什麼

一、行賄罪和受賄罪的關係是什麼?

行賄罪與受賄罪:是個什麼樣的關係,它們是一種對合犯罪,也就是行賄和受賄互為條件,從它們行為角度看,有行賄才有受賄存在,有受賄必有行賄存在。但從構成犯罪的角度上看,二者的對合關係並不是絕對化的,構成行賄罪不一定就構成相應的受賄罪:構成受賄罪也不一定就構成相應的行賄罪,出現這種情況的主要有以下幾種原因:

1、有關法律規定給付財物方不是行賄,而收受財物方卻是受賄。如我國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條第三款規定:“因被勒索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沒有獲得不正當利益的,不是行賄”,就是這種情況。

2、一方行賄數額小達不到立案定罪條件,而收受賄方因收受多起多人賄賂數較大而構成受賄罪。

3、一方犯有行賄罪而另一方卻未受賄。

根據《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條 ,行賄罪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的,是行賄罪。

在經濟往來中,違反國家規定,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違反國家規定,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的,以行賄論處。

因被勒索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沒有獲得不正當利益的,不是行賄。在第三百八十五條中,受賄罪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的,是受賄罪。

國家工作人員在經濟往來中,違反國家規定,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歸個人所有的,以受賄論處。

二、一般情況下受賄罪是行為犯嗎?

行為犯是指分則規定的基本的犯罪構成不要求有危害結果的發生,只要實行行為完畢,基本構成要件即為齊備的犯罪類型。受賄罪要求只要當事人實施了受賄行為的,就構成受賄罪,所以屬於行為犯。

三、受賄罪的相關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條規定: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的,是受賄罪。

國家工作人員在經濟往來中,違反國家規定,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歸個人所有的,以受賄論處。

四、受賄罪的量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條規定:對犯受賄罪的,根據受賄所得數額及情節,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條的規定處罰。索賄的從重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條規定:對犯貪污罪的,根據情節輕重,分別依照下列規定處罰:

(一)貪污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較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

(二)貪污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三)貪污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數額特別巨大,並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對多次貪污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貪污數額處罰。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訴前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真誠悔罪、積極退贓,避免、減少損害結果的發生,有第一項規定情形的,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有第二項、第三項規定情形的,可以從輕處罰。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項規定情形被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人民法院根據犯罪情節等情況可以同時決定在其死刑緩期執行二年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後,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

以上就是對行賄罪和受賄罪的關係是什麼的相關解釋。受賄罪數額較大標準一般在五千到兩萬元以上,並且受賄罪的罰金一般是根據相關罪行的輕重來判斷罰金的數額,但根據我國的法律規定,罰金最低不能低於一千元。對於未成年人,應該相應的從輕處判,但是罰金不能低於五百元。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