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後還能起訴破壞軍婚嗎
一、退役後還能起訴破壞軍婚嗎?
只要沒超過追訴時效就可以起訴破壞軍婚,破壞軍婚罪的最高刑是3年有期徒刑,追訴時效最高是5年。
《刑法》
第八十七條 【追訴時效期限】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
(一)法定最高刑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經過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後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
二、涉嫌破壞軍婚罪可以申請取保候審嗎?
存在以下情形就可以申請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繼續偵查的。
對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證據不符合逮捕條件,以及提請逮捕後,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需要繼續偵查,並且符合取保候審條件的,可以依法取保候審。
三、因破壞軍婚罪被判刑公司可以辭退嗎?
因破壞軍婚罪被判刑公司可以辭退,根據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法定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綜上所述,在軍人退役之前跟軍人的配偶同居或者登記結婚的,並不會因為軍人已經退役就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但是無論是否退役,對於軍人來講,破壞軍婚罪是公訴案件,不能由當事人直接提起訴訟,發現配偶跟他人有不正當關係的,可以先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