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處終身監禁禁止假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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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處終身監禁禁止假釋嗎

一、被判處終身監禁禁止假釋嗎?

被判處終身監禁的罪犯是禁止假釋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辦理減刑、假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五條 對被判處終身監禁的罪犯,在死刑緩期執行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的裁定中,應當明確終身監禁,不得再減刑或者假釋。

終身監禁僅僅適用於貪污受賄犯罪,並且還是針對其中極其嚴重情節的罪犯。在被依法判處死緩之後,若之後有減刑為無期徒刑,就不得減刑、假釋了。要注意的是,終身監禁是一種新的刑罰執行措施,並不是新的一種刑種。因而,在關於終身監禁是用決定,而不是判處。

二、一般罪犯申請假釋需要哪些條件呢?

1、對象是判處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包括判處死緩後減為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的罪犯,而且必須不是累犯以及因殺人、爆炸、搶劫、強姦、綁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2、刑期限制條件。被判處有期徒刑的,必須執行原判決刑期的二分之一以上;被判處無期徒刑的,實際執行13年以上。如果有特殊情況,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執行刑期的限制。

3、實質條件。犯罪分子須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假釋後不致再危害社會。

三、從輕處罰的情形有哪些?

1、應當從輕處罰的情形有:

(1)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週歲的人犯罪。

(2)對於從犯,應當從輕處罰。

(3)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過失犯罪的。

(4)緊急避險或正當防衞超過必要限度造成不應有的損害的,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5)對於中止犯,沒有造成損害的,應當免除處罰;造成損害的,應當減輕處罰。

(6)對於被脅迫參加犯罪的,應當按照他的犯罪情節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2、可以從輕處罰的情形有:

(1)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故意犯罪的

(2)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

(3)又聾又啞的人或者盲人犯罪

(4)對於預備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處罰

(5)對於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處罰

(6)如果被教唆的人沒有犯被教唆的罪,對於教唆犯,可以從輕處罰

(7)對於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處罰

(8)犯罪嫌疑人自首情節,但是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從輕處罰

(9)犯罪分子有揭發他人犯罪行為,查證屬實的,或者提供重要線索,從而得以偵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現的,可以從輕處罰。

終身監禁的對象禁止假釋是法律強制性規定的,一般即便是被判處了無期徒刑的罪犯,在監獄中服刑的時間也不會一直等到罪犯去世。可終身監禁都不一樣了,直到罪犯去世之前都是被關押在監獄當中的。這也是國家對那些重型貪污受賄犯的嚴厲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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