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失泄露商業機密不造成損失會承擔責任嗎?
一、過失泄露商業機密不造成損失會承擔責任嗎?
未造成損失的一般也會承擔責任的;
泄漏公司機密,情節輕微的,將會受到公司的行政處罰並承擔一定的賠償責任。情況嚴重的,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的,構成侵犯商業祕密罪,會受到刑事處罰。
1、故意泄漏公司機密罪肯定是犯罪行為;
2、但是要構成這個“故意泄漏公司機密罪”,要具有以下要素:
(1)公司有規章制度明確規定了公司機密的範圍,並且,這規章制度曾在嫌疑人泄密機密前明顯給他;
(2)公司明確授權給嫌疑人接觸規定的公司機密的相應權限;
(3)嫌疑人在進行泄密時,必須具有主動性;
即被動的泄漏,不構成犯罪;比如,存放機密的電腦或硬盤被盜或遺失、或電腦中木馬泄漏、或者保管人員因保管時不當,導致被其他人故意盜取等;在認定是否具有主動性時,現行的判例中一個重要的條款就是看嫌疑人是否從機密泄漏中獲利;
二、泄露商業機密應該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條規定:"有下列侵犯商業祕密行為之一,給商業祕密的權利人造成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造成特別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限徒刑,並處罰金:
(一)以盜竊、利誘、脅迫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權利人們商業祕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以前項手段獲取的權利人的商業祕密的;
(三)違反約定或者違反權利人有關保守商業祕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業祕密的。明知或者應知前款所列行為,獲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業祕密的,以侵犯商業祕密罪論處。本條所稱商業祕密,是指不為公眾所悉,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權利人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本條所稱權利人,是指商業祕密的所有人和經商業祕密所有人許可的商業祕密使用人。
《刑法》第二百二十條單位犯本節第二百一十三條至第二百一十九條規定之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本節各該條的規定處罰。
綜合上面所説的,過失泄露商業機密這種行為必定侵權了公司的利益,作為當事人不管是否給公司帶來損失都會承擔相應的責任,即使在法律上不受到處罰,同樣的公司也會讓其承擔相應的責任,所以,對於公司的機密不管是出於什麼樣的目的都不能進行泄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