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青州幫信罪怎麼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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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青州幫信罪怎麼判?

一、山東青州幫信罪怎麼判?

1、幫信行為人可能會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條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為其犯罪提供互聯網接入、服務器託管、網絡存儲、通訊傳輸等技術支持,或者提供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幫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2、在不知情的情形下實施幫信行為,並不會被認定為是犯了幫信罪。

幫信罪的主觀方面為故意,即明知自己為他人實施的信息網絡犯罪提供幫助的行為,會給國家的信息網絡管理秩序造成損害,仍然希望或放任這種危害結果發生的心理態度。此外,本罪還要求行為人必須明知他人在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既包括行為人明確知道,也應包括行為人應當知道。

二、幫信罪審查起訴階段律師可以做什麼?

1、幫信罪審查起訴階段律師可以查閲、摘抄、複製本案的案卷材料。

其他辯護人經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許可,也可以查閲、摘抄、複製上述材料。

2、審查起訴階段律師要做的工作有:

(1)承辦律師接受委託後,應及時與公訴機關取得聯繫;

(2)辯護律師可以與犯罪嫌疑人進行通信,但內容應與本案有關;

(3)律師為犯罪嫌疑人提供如下法律幫助;

(4)為犯罪嫌疑人申請取保候審;

(5)辯護律師可以向被害人或其近親屬、被害人提供的證人收集與案件有關的材料。

三、幫信罪支付結算金額如何認定?

1、幫信罪支付結算金額的認定方式為,用幫信案件涉案銀行卡的入賬金額相加。

交易流水的計算司法實踐中是按照涉案賬户的流入資金來計算的。因此,入賬金額就是支付結算金額。

2、特殊入罪標準的支付結算金額認定標準如下:

(1)不要求上游犯罪達到查證屬實的程度;

(2)只要支付結算金額達到100萬元以上,即使無法與上游犯罪的犯罪金額一一對應,或者相對應的金額達不到20萬元,也達到入罪標準。比如銀行卡的銀行流水120萬元,但能與上游犯罪相對應的查證屬實的金額只有15萬元,這種情況下,適用特殊入罪標準的支付結算金額認定標準,即支付結算金額為120萬元,構成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

3、在認定支付結算金額的時候,要區分行為人卡內資金用途。

部分行為人在售卡前已將該卡與本人電子賬户綁定,在售卡後仍然利用該卡進行一些不正當的結算行為,出現犯罪資金與個人正當使用資金相互交織的情況。辦案中應準確把握實際涉案流水的起止時間及累計金額,對於有爭議的部分應當適用有利於被告人的原則而予以扣除。

不管幫信案件是發生在山東,還是其他地方,只要該行為造成的後果嚴重,那麼一般就會認定幫信罪的罪名成立了。對山東青州幫信罪怎麼判存在其他相關疑問的,可通過點擊下方“立即諮詢”按鈕,我們會匹配專業律師為您解答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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