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罪的筆錄怎麼做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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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詐騙罪的筆錄怎麼做

詐騙罪的筆錄怎麼做2022

被害人的基本情況,被騙的時間,地點,數額大小,被騙的經過,還有支付錢財的方式,被害人的賬號,對方的賬號,有沒有懷疑的對象,基本上就是這些內容。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二、詐騙不到立案標準怎麼辦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詐騙數額達不到立案標準的,不會構成刑事犯罪,可以免除刑事處罰,但可以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應當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

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三、被詐騙公安機關不立案怎麼辦

涉嫌詐騙,警察不立案,是可以申請複議的。申請複議或者找檢察院要求公安機關立案(檢察院是對公安機關有立案監督權力的)。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三條規定:人民檢察院認為公安機關對應當立案偵查的案件而不立案偵查的,或者被害人認為公安機關對應當立案偵查的案件而不立案偵查,向人民檢察院提出的,人民檢察院應當要求公安機關説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檢察院認為公安機關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應當通知公安機關立案,公安機關接到通知後應當立案。

當犯罪分子冒充國家工作人員騙取公私財物時,它就侵犯了財產權利,又損害了國家機關的威信和正常活動,屬於牽連犯,應當按照行為所侵犯的主要客體和主要危害性來確定罪名並從重懲罰。如果騙取財物數額不大,卻嚴重損害了國家機關的威信,應按招搖撞騙罪論處;反之,則定為詐騙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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