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中的司法拘留有什麼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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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中的司法拘留有什麼特點?

一、司法拘留有什麼特點?

司法拘留有的特點:

1、法院決定的,須經人民法院院長批准。

2、屬於訴訟強制措施。

3、有拘留所執行。

4、目的是維護訴訟程序。

司法拘留與行政拘留、刑事拘留不同:

刑事拘留是刑事訴訟中的保障性措施,是一種訴訟行為,目的是保證刑事訴訟的順利進行,本身不具懲罰性,依法由公安機關、檢察院決定,並由公安機關執行,適用於刑事案件中涉嫌犯罪的現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行政拘留是治安管理的一種處罰方式,實質上是一種行政制裁,其目的是懲罰和教育有一般違法行為的人,依法由公安機關決定並執行,適用於有一般違法行為的人,最長期限是20日。

二、15日的司法拘留可以探視幾次

司法拘留沒有規定幾次,但是對同一行為一般只給予一次機會。

人犯在羈押期間,經辦案機關同意,並經公安機關批准,可以與近親屬通信、會見。

人犯的近親屬病重或者死亡時,應當及時通知人犯。

人犯的配偶、父母或者子女病危時,除案情重大的以外,經辦案機關同意,並經公安機關批准,在嚴格監護的條件下,允許人犯回家探視。

刑事拘留是刑事訴訟中的保障性措施,是一種訴訟行為,目的是保證刑事訴訟的順利進行,本身不具懲罰性,依法由公安機關、檢察院決定,並由公安機關執行,適用於刑事案件中涉嫌犯罪的現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行政拘留是治安管理的一種處罰方式,實質上是一種行政制裁,其目的是懲罰和教育有一般違法行為的人,依法由公安機關決定並執行,適用於有一般違法行為的人,最長期限是20日。

普通老百姓可能對拘留所存在的印象就是行政拘留或者是刑事拘留,但實際上在法院訴訟完畢之後還存在着司法拘留,主要就是針對有一些不履行法院生效判決的行為所採取的一種司法決定的措施,這樣的一種司法拘留實際上是為了維護訴訟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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