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拐賣兒童證明誰來出
來源:法律科普站 3.14W
公安機關開具證明。公安部等12個部門聯手出台了《關於改進和規範公安派出所出具證明工作的意見》。《意見》中,明確了需要公安派出所出具證明的情形包括了:
1、被拐兒童身份證明,經公安部門辦案單位調查核實兒童為拐賣受害人,辦理户口登記,需要開具證明的,公安派出所應當在核實後出具。
2、親屬關係證明。曾經同户人員間的親屬關係,歷史户籍檔案等能夠反映,需要開具證明的,公安派出所在核實後應當出具。
《關於改進和規範公安派出所出具證明工作的意見》
全文
被拐兒童身份證明,經公安部門辦案單位調查核實兒童為拐賣受害人,辦理户口登記,需要開具證明的,公安派出所應當在核實後出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