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犯的法律後果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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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犯的法律後果是怎樣的

累犯是與再犯不同的概念,而犯罪分子構成累犯的,也是必須要按照法律規定的條件進行嚴格的審查,之後才能確定是否屬於累犯。由於累犯的人身危險性比較大,因此對犯罪分子的處罰也會相對的重一些。那麼我國規定累犯的法律後果是怎樣的呢?以下是具體介紹。

一、累犯的法律後果是怎樣的

所謂累犯,是指受過一定的刑罰 處罰,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後,在法定期限內又犯被判處一定的刑罰之罪的罪犯。累犯分為一般累犯 和特殊累犯兩種:

1、一般累犯:是指被判處有期徒刑 以上刑罰的犯罪分子,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後,在5年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犯罪分子。

2、特殊累犯:是指因犯特定之罪而受過刑罰處罰,在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後,又犯該特定之罪的犯罪分子。

關於累犯的法律後果,從刑法的規定來看,累犯,不論是一般累犯還是特別累犯,其法律後果有三個:

(1)應當從重處罰。

(2)不能適用緩刑。

(3)不通適用假釋。

二、累犯與再犯有什麼區別

累犯與再犯不同,一般意義上,所謂再犯,是指再次犯罪的人,也即兩次或兩次以上實施犯罪的人。就再犯而言,後犯之罪在實施的時間上並無限制,既可以是在前罪刑罰執行期間實施的,也可以是在刑滿釋放之後實施。累犯與再犯的相同之處主要表現為:都是兩次或兩次以上實施了犯罪行為。累犯與再犯的區別主要表現為:

(1)累犯前罪與後罪必須是故意的犯罪(特殊累犯除外);而再犯前後罪沒有此種限制。

(2)累犯必須以罪受過一定的刑罰和後罪應受一定的刑罰處罰為成立條件(特殊累犯沒有限制,只要求受過刑罰處罰即可,哪怕只單獨判處過附加刑);而再犯,並不要求前後兩罪必須判處一定刑罰。

(3)累犯所犯後罪,必須是在前罪刑罰執行完畢或赦免以後的法定期限內(特殊累犯是在刑罰執行完畢或赦免之後的任何時間)實施;而再犯的前後兩罪之間並無不時間方面的限制。也就是説再犯包含了累犯。

以上就是對累犯的法律後果的介紹,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累犯分為了一般累犯和特殊累犯,二者的構成要件內容還是有所區別的,至於累犯的法律後果主要有三個,即要從重處罰、不能對犯罪分子適用緩刑和假釋,但卻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減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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