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資銀行抵押權是否受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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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資銀行抵押權是否受保護

之所以説非法集資這種犯罪活動性質是非常惡劣的,往往就是因為受害者在參與的過程當中,有的時候為了能夠使自己多享受一點利潤,可能會通過各種各樣的渠道進行投資。有些時候甚至可能會把自己的東西在銀行進行抵押。下面小編就詳細的為大家介紹一下,非法集資銀行抵押權是否受保護?

一、非法集資銀行抵押權是否受保護?

抵押物雖然是非法集資購買的,但只要購買渠道合法,抵押人和抵押物的信息資料都是真實的,抵押人與銀行之間簽訂的抵押合同不違反法律法規,這種抵押合同就具備有效性。

抵押人如果不能滿足抵押合同約定的解押條件,銀行就有權繼續抵押,或者通過訴訟程序,將抵押物拍賣以消除附加在抵押物上的債權債務。所以,即使抵押物是用非法集資購買的,抵押人也不能以此為藉口對抗銀行的債權,除非債務人能夠消除債務,銀行就永遠享有該抵押物的合法抵押權。

二、非法集資的常見手段

(一)承諾高額回報

不法分子為吸引羣眾上當受騙,往往編造“天上掉餡餅”、“一夜成富翁”的神話,通過暴利引誘許諾投資者高額回報。為了騙取更多的人蔘與集資,非法集資者在集資初期,往往按時足額兑現承諾本息,待集資達到一定規模後,便祕密轉移資金或攜款潛逃,使集資參與者遭受經濟損失。

(二)編造虛假項目

不法分子大多通過註冊合法的公司或企業,打着響應國家產業政策、支持新農村建設、實踐“經濟學理論”等旗號,經營項目由傳統的種植、養殖行業發展到高新技術開發、集資建房、投資入股、售後返租等內容,以訂立合同為幌子,編造虛假項目,承諾高額固定收益,騙取社會公眾投資。有的不法分子假借委託理財名義,故意混淆投資理財概念,利用電子黃金、投資基金、網絡炒匯、電子商務等新名詞迷惑社會公眾,承諾穩定高額回報,欺騙社會公眾投資。

(三)以虛假宣傳造勢

不法分子為了騙取社會公眾信任,在宣傳上往往一擲千金,採取聘請明星代言、在著名報刊上刊登專訪文章、僱人廣為散發宣傳單、進行社會捐贈等方式,加大宣傳力度,製造虛假聲勢,騙取社會公眾投資。有的不法分子利用網絡虛擬空間將網站設在異地或租用境外服務器設立網站。有的還通過網站、博客、論壇等網絡平台和QQ、MSN等即時通訊工具,傳播虛假信息,騙取社會公眾投資。一旦被查,便以下線不按規則操作等為名,迅速關閉網站,攜款潛逃。

(四)利用親情誘騙

不法分子往往利用親戚、朋友、同鄉等關係,用高額回報誘惑社會公眾參與投資。有些參與傳銷人員,在傳銷組織的精神洗腦或人身強制下,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業績,不惜利用親情、地緣關係拉攏親朋、同學或鄰居加入,使參與人員迅速蔓延,集資規模不斷擴大。

我們可以看出,雖然説非法集資這種活動是犯法的,但是作為銀行來説,只要購買的渠道是合法的,並且抵押人和抵押物的相關資料都是真實的,那麼抵押人和銀行簽訂的抵押合同就是受法律保護的,在這種情況下銀行的抵押權就不能被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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